2024年北京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日期、条件及入口[2024年12月1-14日网上预报名]

点击数:800 | 发布时间:2024-11-11 | 来源:www.bingzhei.com

    ®智学网从北京卫生人才网发布的《2024年北京区域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告》和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发布的《2024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需知》得知,2024年北京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日期、条件及入口已公布,2024年12月1-14日网上预报名,具体详细情况如下:




    1.报名日期

    1.网上预报名日期:2024年12月1日-14日

    2.报名渠道: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微信小程序。

    3.报名步骤:用户注册、登录→基本信息维护→进入在线报名→选择考试项目→选择省份→填写/修改考试报名信息→确认报名照片→提交信息→生成报名申请表。

    2.报名要求

    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在北京区域经国家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专业工作的职员,可报名参加北京区域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初级职称

    医士(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参加医师考试,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可视同获得医士职称;获得执业医师资格,可视同获得医师职称。根据《中医药法》参加中医医师确有专长职员医师资格考核,获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可视同获得医师职称。

    护士(师):根据《护士条例》参加护士执业考试,获得执业护士资格,可视同获得护士职称;拥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一年,可直接聘任护师职称。拥有大专学历,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3年;或拥有中专学历,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5年,可参加护师资格考试。

    药(技)士:拥有相应专业中专、大专学历,可参加药(技)士资格考试。

    药(技)师:拥有相应专业硕士学位;或拥有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或拥有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或拥有相应专业中专学历,获得药(技)士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可参加药(技)师资格考试。

    2、中级职称

    卫生专业技术职员中级职称实行全国统一考试规范。拥有相应专业学历,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报名参加考试:

    临床、口腔、中医类别主治医师:拥有博士学位,并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拥有硕士学位,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或拥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或拥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4年;或拥有大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6年;或拥有中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7年。

    公共卫生类别主管医师:拥有博士学位并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或拥有硕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2年;或拥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4年;或拥有大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6年;或拥有中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7年。

    主管护师:拥有博士学位并注册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或拥有硕士学位经注册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2年;或拥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注册并获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4年;或拥有大专学历,经注册并获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6年;或拥有中专学历,经注册并获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7年。

    主管药(技)师:拥有博士学位;或拥有硕士学位,获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或拥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获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或拥有大专学历,获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6年;或拥有中专学历,获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

    3、其他需要

    凡在北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对2024年及将来毕业的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北京区域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须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本人参加中级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必须具备的条件之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二)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三)遭到行政处分者未满2年;

    (四)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五)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他事情:

    (一)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里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职员职称规范改革的指导建议》(人社部发〔2024〕51号)及《北京深化卫生专业技术职员职称规范改革推行方法》(京人社事业发〔2024〕5号)规定的报名要求的职员,可依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选择考试报名相应专业类别。因工作职位变动,需考试报名现职位专业类别的职员,其从事现职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对于未列入考试目录的专业,经单位有关部门考核并人事部门审核后,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组建的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二)为加大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和基层全科大夫队伍建设,凡在北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全科医学(中医类)和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三)依据北京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财政局《关于全方位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惜医务职员若干手段的公告》(京卫发〔2024〕2号)规定,参加疫情防治的一线医务职员,可提前一年申报高中一年级级卫生技术系列职称评审或资格考试,优先推荐申报,优先评审。对于参加疫情防治一线工作表现突出、获得记功以上奖励或获得相同层次以上表彰的医务职员,在职称层级内可直接聘用至高中一年级等级专业技术职位。晋升职称、晋升职位等级均不受本单位职位结构比率限制。上述享受提前申报的职员,原则上只享受政策打折。

    对于援鄂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一线医务职员,在上述政策基础上,开辟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可直接破格申报高中一年级级职称评审或考试。

    (四)报名参加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职员,其学历获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报名要求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同的合法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在计算任职年,从事医疗或护理等执业活动的,从执业注册时间算起;获得护师、药师或技师等职称,从获得相应资格时间算起。

    (五)符合报名要求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与持有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职员,可根据就近原则在北京考区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时应向考试报名机构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同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与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有关专业工作年限的材料。

    (六)根据《关于军队卫生职员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公告》(人社厅发〔2024〕16号)需要,做好军队卫生职员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工作。

    (七)凡考试报名《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与392专业的职员,应具备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出示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凡考试报名专业代码为203与368-373专业的职员,应具备执业护士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护士执业证书。

    (八)依据原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护士执业考试方法》(卫生部令第74号),具备护理、助产专业中专和大专学历的职员,参加护士执业考试并成绩合格,可获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护理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根据有关规定通过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获得。具备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职员,参加护士执业考试并成绩合格,可以获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达到《卫生技术职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后,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

    (九)根据原市卫生局、市教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中医局《关于推进北京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规范建设的建议》(京卫科教字〔2024〕10号)的规定,对2024年及将来毕业的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北京区域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须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本人参加中级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必须具备的条件之一。

    (十)自2024年起,职业病学并入内科学专业,结核病学并入传染病学专业,职业卫生并入公共卫生专业,计划.生育按专业内容分别并入妇产科和泌尿外科专业;中医护理并入护理学专业,所有护理学专业考试中相应增加中医内容。目录中取消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原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结核病学、职业病学、计划.生育、职业卫生(中级,原专业代码分别为311、314、360、363)专业类别。

    2024年考试报名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原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结核病学、职业病学、计划.生育、职业卫生(中级,原专业代码分别为311、314、360、363)专业类别的职员通过部分科目的,在2024年考试报名其执业范围内的有关专业时,保留2024年通过科目成绩进行滚动管理,两年内通过四个科目的为考试合格,予以发放2024年考试报名专业的资格证书。

    3.报名网址


  • THE END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均来自互联网,如不慎侵害的您的权益,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

  • - 学习交流 -

  • 欢迎加入国家人事考试网,与万千考友一起备考
  • 成考路上不再孤单
专业院校

返回顶部

Copyright©2018-2024 国家人事考试网(https://www.scxhcf.com/)
All Rights Reserverd ICP备18037099号-1

  • 国家人事考试网微博

  • 国家人事考试网

首页

财经

建筑

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