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广大考生:
1.自考每门课程笔试的考试时间为150分钟。上午为9:00—11:30,下午为2:30—5:00。考生在考试前30分钟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证件不符或不全者不能进入考场。2.考生入场时,将使用考务通“刷脸”、“刷证”验证考生身份;须在本考场“考生诚信考试承诺签名册”规定栏内签字,事先要认真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3.开考15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入场参加考试。考生交卷登场时间不能早于每课程考试结束前30分钟。4.考生需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考试的有关规定,诚信参加自考。只准携带0.5毫米黑色墨水的签字笔、2B铅笔、圆规、直尺、三角板、橡皮等必需的文具(部分规定课程可带水彩笔、不带存贮功能的普通计算器)。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施等)进入考场。
5.在开始答卷前,考生需要认真阅读答卷卡上的作答说明,按需要填写答卷卡上的笔迹采集内容,未按需要填写笔迹采集内容的,当科考试成绩无效。6.考生需要在答卷卡指定的地方上正确、了解地填写准考证号、名字等。如填写错误或不清,其后果自负。考生不可以在答卷卡上做任何标记,不然按考试违规处置。
7.答卷卡选择题部分需要用2B铅笔填涂;答卷卡非选择题部分只允许用0.5毫米黑色墨水的签字笔书写(部分试题中的制图部分可用铅笔绘图),考生答卷时需要分别在“大题号区”、“小题号区”注明相应题号。大题号用大写数字填写,如:1、二等,小题号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如:31、32 等。答卷字迹要工整了解,非选择题答案写在答卷地区以外,一律无效。禁止用涂改液或胶带纸。8.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增加了考试作弊的罪名:“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紧急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考试期间,对于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置方法》进行处置,并做好相应记录,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管理工作的公告》文件需要报送诚信档案数据至教育部考试中心,这将与本人的高等教育自考毕业生电子注册档案中的诚信数据相挂钩。9.考试期间,各考试知识点将设立考风考纪举报箱,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
10.如有不法分子向自学考试生兜售试题及答案,请广大自学考试生提升警惕,不要轻信,谨慎防范上当被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