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青海公开考录公务员通知

点击数:353 | 发布时间:2025-01-14 | 来源:www.pazuniki.com

    智学网从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获悉,2024年青海各级机关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1205人,报名日期:2月26日-3月1日,考试时间:3月16日,更多事宜请参考阅读《考试通知》,官方通知原文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及我省公务员考录有关政策,现将青海2024年公开考录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考录人数、程序、范围和条件


    (一)考录人数。2024年全省公开考录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共1205名。具体考录职位计划请登录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查看。


    (二)考录程序。考试录用工作根据报名、资格审察、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审批录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三)考录范围。除注明面向全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的职位外,其它职位面向青海生源、青海高等院校毕业生或具备青海户籍的职员考录。


    在青海基层单位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职员,不在上述范围内的,可以考试报名定向服务基层项目职员职位;从青海入伍或曾在青海服役的退役士兵,不在上述范围内的,可以考试报名定向退役士兵职位。


    (四)考试报名条件。考试报名者应当拥有下列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2006年2月26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26日将来出生),其中2024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2月26日将来出生);


    考试报名司法行政部门监狱、戒毒人民警察的职员,年龄需要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2月26日将来出生),其中2024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共领导和社会主义规范;


    4.具备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符合职位需要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拥有拟考试报名职位所需要的有关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


    8.考试报名人民警察职位的要符合《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公告》(人社部发〔2024〕82号)需要。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员工,不可以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者不能考试报名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能考试报名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与近姻亲关系的职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考试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共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紧急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员工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2、报名和资格审察


    报名和资格审察采取在线报名、网上资格初审、在线缴费和网上下载准考证打印的方法进行。报名日期为2024年2月26日9:00至3月1日18:00。交费时间为2024年2月26日9:00至3月4日23:30。报名调剂时间为2024年3月5日9:00—16:00。考试报名职员请登录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在线报名操作步骤,认真根据操作步骤完成报名。报名和考试时需要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考试报名职员登录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报名时,要在网上签订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每个人限考试报名1个职位。


    除学历、学位及职位所需有关资格证书获得的时间外,考试报名年龄、工作历程等各类事情的时间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工作第1日。达不到条件需要的不予报名。资格审察将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即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


    低生活保障家庭职员可与青海人事考试中心联系,办理减免成本手续。


    报名结束后,符合加分政策的汉族考生,请于2024年3月6日至3月12日(休息日除外),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爸爸妈妈一方的工作证明等有关材料(所需具体材料请与职位所在州委组织部联系),到考试报名职位所在州委组织部进行现场确认加分,未按规定时间需要进行现场确认的不予加分。符合加分政策职员,将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示,请考生准时监督和查看。


    笔试结束后,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向考试报名的省直招录机关、市州委组织部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退役证(限退役士兵)、户籍证明、准考证、学历证书与考试报名职位资格条件所需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职位所需有关资格证书的获得时间截止至2024年7月31日。未按期获得职位需要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有关资格证书的,取消其录用资格。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需要真实有效,凡不提交证明材料或提供不真实证明材料的,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


    3、笔试科目、网站权重、时间和地址


    笔试科目和网站权重: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值各为120分,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笔试成绩50%。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笔试单科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


    笔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笔试总成绩=(申论与行测成绩之和÷申论与行测试题满分之和)×100+政策加分


    (二)笔试时间和地址:


    笔试时间为2024年3月16日: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9:00—11:00


    申论14:00—16:30


    具体考试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4、有关需要注意的地方


    (一)加分政策


    1.考试报名六个自治州州级机关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总成绩加3分;考试报名六个自治州所属县(市、行委)和大通县、互助县、民和县、化隆县、循化县及以下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总成绩加5分。


    2.爸爸妈妈有一方目前六个自治州工作(或现户籍在六个自治州)满3年及以上的汉族考生,考试报名六个自治州州级机关职位的,笔试总成绩按以下规定加分:满3年不足10年加1分,满10年不足2024年加2分,满2024年及以上加3分;考试报名六个自治州所属县、乡镇机关职位的,笔试总成绩按以下规定加分:满3年不足5年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加3分,满15年不足2024年加4分,满2024年及以上加5分。


    3.考试报名定向考录职位的考生,笔试总成绩的加分政策,按上述加分政策实行。


    4.退役士兵不考试报名定向考录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加5分。


    符合以上各项加分政策的累计加分低于5分。


    (二)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职员考试报名条件。在本省基层单位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含青南计划职员)、“三支一扶”职员、特岗教师考试报名定向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职员职位时,按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职员中考试录用公务职员作有关问题的公告》(青人社厅发〔2024〕20号)相关需求实行。上述四类职员在基层服务的时限、地址及考核状况分别由团省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认定。


    在军队服役5年以上的青海生源、从青海入伍或者具备青海户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可以考试报名定向服务基层项目职员的职位。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入伍前获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或者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并于2024年7月31近日获得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三)资格审察。资格审察工作由省直招录机关、各市州委组织部负责,并向考生做好考录职位专业和资格条件的咨询讲解工作。


    (四)笔试科目《申论》答卷需要。考试报名省直、西宁、海东市职位的考生(考试报名藏汉、蒙汉双语职位的考生除外),《申论》答卷时,需要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现代汉语)答卷,用其他语言文字答卷部分不计分;考试报名各自治州及以下职位的考生,《申论》答卷时,可选择本自治州自治主体民族语言文字答卷。考试报名具备藏(蒙)语文字写作能力职位的考生,《申论》答卷时,至少选择一题用职位需要的民族语言文字答卷,并获得有效得分,不然按未达到职位资格条件需要处置,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


    (五)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凡考录职位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比率为1:1的职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进入下一考录环节,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职员取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资格。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是指:考录职位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比率大于1:1的所有进入资格复审职员(考录职位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比率为1:1职位进入资格复审的职员除外)的后一名成绩。


    其它职位需要递补的职员,未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再递补。


    (六)体能评测和藏(蒙)语口语能力测试。面试前,考试报名人民警察和加试体能评测的特殊职位,须进行体能评测,评测工作由招录机关组织;考试报名藏(蒙)汉双语职位的考生须进行藏(蒙)语口语能力测试,测试工作由各州委组织部或省直招录机关组织。体能评测或藏(蒙)语口语能力测试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空缺的面试名额,按所在职位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开考比率。省、市州两级机关考录职位专业需要不按专业大类设定的职位,笔试开考比率要大于3:1;其他职位笔试不设开考比率。达不到开考比率的职位,按报名人数确定该职位考录人数。进入面试职员按计划考录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率确定;计划考录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之比为1:1时,该职位考试总成绩后一名考生的面试成绩未达到当天参加本组所有面试职员平均分的,取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资格。


    (八)总成绩并列的处置。在笔试、面试结束后,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进入下一考录环节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进入下一考录环节人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相同的,由招录机关依据考察状况确定拟录用人选。


    (九)体检、考察。体检、考察人选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1:1的比率确定。体检、考察工作的规范和需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由省直招录机关、各市州委组织部负责。体检环节空缺职位按该职位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考察及未来的考录环节不再递补。


    (十)调剂补录。面试工作结束后,对没有完成基层考录计划的职位,招录机关有补录需要的,可进行调剂补录,调剂补录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推行。


    调剂补录的办法:1.公布调剂补录职位计划。调剂补录职位计划,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向社会公布。2.报名。本批次进入面试并具备面试成绩,但未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职员可报名参加调剂补录。符合条件的考试报名者,限考试报名1个职位,且不能改报。报名结束后,对调剂补录职位的报名状况统一进行公示,同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市州委组织部负责组织推行。3.核实笔试总成绩。报名参加调剂补录职员的笔试总成绩,由本批次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笔试成绩50%)、申论(占笔试成绩50%)成绩和政策加分累加计算。4.政策加分办法。调剂补录的政策加分与本批次考录政策加分一致。调剂补录的笔试总成绩是不是享受政策加分,由考试报名者所考试报名的职位确定。假如本批次享受了政策加分,而调剂补录的职位不享受政策加分,则从笔试总成绩中减去政策加分的分数。假如本批次未享受政策加分,而调剂补录的职位应享受政策加分,则在笔试总成绩中加上政策加分的分数。调剂补录的笔试总成绩,依据考生政策加分状况进行合成,合成后的笔试总成绩,统一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示。5.面试。资格复审通过者,根据调剂补录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考录人数与考试报名人数1:3比率,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考录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之比为1:1时,该职位考试总成绩后一名考生的面试成绩未达到当天参加本组所有面试职员平均分的,取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资格。6.合成总成绩。按调剂补录的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60%、调剂补录的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40%进行合成,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率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调剂补录的其他有关事宜与本《通知》的有关规定一致。


    (十一)雷同卷鉴别。笔试结束后,专业机构将对试题进行雷同甄别,被认定为雷同答题的,按有关规定处置。


    (十二)专业和学历。本《通知》中所称考录职位的专业,是指通过考试获得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专业,学位证书和所学的辅修专业不视为考试报名公务员职位需要的专业。考录职位的专业名字根据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设置并审核,以考生获得的学历证书中载明的专业为准。获得海外学历证书的考生,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考生所学专业未在专业目录范围内的,由省直招录机关或市州委组织部综合研判后决定。


    (十三)基层服务年限。市州级机关新录用的公务员在市州级机关服务满4年后(含试用期),方可交流到上级机关。县、乡镇机关新录用的公务员在录用职位所在市(州)辖区的同级或者下级机关服务满6年后(含试用期),方可交流到上级机关、省内其他市(州)的同级或者下级机关、其他省的机关。


    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青海人事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与公务员考试有关的培训机构或编印公务员考试复习教程资料,请切勿上当被骗。


    本《通知》未尽事宜,根据国家公务员现行有关考录政策规定实行。


    咨询电话详见《青海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咨询电话》


    附件:点击查询


    1.2024年度例行考试录用公务员计划表


    2.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


  •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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