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调任规定》《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天津公务员局决定拓展天津2025年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职员作。现或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1、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包含县处级副职和乡科级正副职领导职务、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层次职级职位。
公开选调职位包含县处级副职领导职务或相当层次职级职位、乡科级正副职领导职务职位。
2、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公开遴选
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对象为本市区级及以下机关、市级机关所属处级及以下单位和市级垂直管理机关的基层单位、中央驻津机关处级及以下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员工。
区级机关公开遴选对象为本区乡镇街道机关和区级机关所属科级及以下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员工。
考试报名职员应当拥有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备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备2年以上基层工作历程;
4.除选调生外,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选调生应已完成2年基层训练;
5.具备职位需要的工作能力和任职历程,一般应现担任与考试报名职位相当层次的职务职级,个别急切需要紧缺的职位允许符合提拔晋升资格条件的下一职务职级层次职员考试报名;
6.除职位对年龄有特殊需要外,考试报名县处级副职或三级、四级调查员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年龄在42周岁及以下;考试报名乡科级正职或一级、二级主任科员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年龄在37周岁及以下;考试报名乡科级副职或三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7.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近3年年度考核没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9.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工作历程年限、任职历程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8月。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共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同意有关专门机关审察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遭到诫勉、组织处置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根据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考试报名职员不能考试报名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能考试报名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与近姻亲关系的职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公开选调
公开选调对象为本市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与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职员。中央驻津国有企事业单位员工,符合资格条件,可报名面向全市范围的职位。
考试报名职员应当拥有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备胜任工作的能力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备职位需要的工作历程和任职资历,一般应现担任与考试报名职位相当层次的职务,个别急切需要紧缺的职位允许符合提拔晋升资格条件的下一职务职级层次职员考试报名;
4.专业技术职员考试报名的,应当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5.除职位对年龄有特殊需要外,考试报名县处级副职或三级、四级调查员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年龄在42周岁及以下;考试报名乡科级正职的,年龄在37周岁及以下;考试报名乡科级副职的,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其中,考试报名各区乡科级正职职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乡科级副职职位的年龄可放宽至37周岁及以下;
6.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拥有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公开选调职务职级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8.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9.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工作历程年限、任职历程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8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共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同意有关专门机关审察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遭到诫勉、组织处置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用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考试报名职员不能考试报名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能考试报名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与近姻亲关系的职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3、程序步骤
考试报名职员可于2025年8月24日起,登录天津人事考试在线报名公共服务平台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专题(网址:http://rsks.hrss.tj.gov.cn,以下简称报名入口),查看职位及资格条件等状况。
(一)报名和资格审察
1.在线报名。报名采取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法,每个人限报一个职位。
报名日期为:2025年8月25日9:00至8月31日18:00。
考试报名职员登录报名入口填写详细报名信息,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报名推荐表,经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赞同并加盖公章,扫描上传到报名网站后,再提交报名。因资格条件不符未通过审核的,可在报名日期内改报其他职位。
遴选选调各职位笔试开考比率一般高于3∶1。报名人数与计划遴选选调人数比率低于3∶1的,一般应降低职位计划人数或取消职位。因报名人数不足取消职位计划的,考试报名职员可改报其他职位,改报时间为9月2日9:00至18:00。
本次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不收取报名考试报名费。
2.资格审察。公开遴选或公开选调机关在网上对考试报名职员进行资格审察。资格审察贯穿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全过程,考试报名职员须实事求是填写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公开遴选或公开选调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通过资格审察的考试报名职员于9月6日9:00起,登录报名入口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时间地址。笔试时间为2025年9月9日上午9:00至11:30,地址详见准考证。考试报名职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笔试由市公务员局统一组织,使用闭卷方法。题目形式为党的革新理论测试、案例剖析、公文写作与对策性文章,满分为100分。
3.考试成绩查询。9月18日9:00将来,考试报名职员可登录报名入口查询笔试成绩。各职位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进入面试人数与计划遴选选调人数3∶1的比率,确定进入面试职员名单。依据工作需要,经市公务员局赞同,可调整进入面试职员比率。
(三)资格复审和综合评价
9月18日至9月27日,公开遴选或公开选调机关对进入面试职员进行资格复审和综合评价。
1.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址由公开遴选或公开选调机关另行公告。复审材料包含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其他与报名条件有关的材料,同时提交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的《天津2025年公开遴选(公开选调)公务员考试报名推荐表》原件、经单位党委(党组)审核盖章的本人近2年工作营业额报告(字数在2000字以内,连同电子版)等。
资格复审合格的,由公开遴选或公开选调机关下达面试公告书;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职员未按规定时间、地址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舍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舍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由公开遴选或公开选调机关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综合评价。公开遴选或公开选调机关结合考试报名职员基本状况和工作营业额报告,采取集中面议、业务水平测试与查询资料、向考试报名职员外贸原单位核实知道等方法,对资格复审合格职员的职位匹配度、工作营业额状况进行评价,并按百分制量化评分。
(四)面试
1.时间地址。面试时间为十月14日,地址由公开遴选或公开选调机关另行公告。
2.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议和结构化小组面试等形式,由公开遴选或公开选调机关组织推行,满分为100分。
(五)确定考察职员
笔试成绩、综合评价成绩、面试成绩根据4∶2∶4的比率合成总成绩。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由公开遴选或公开选调机关组织推行,原则上采取差额考察的方法进行。评测总成绩和进入考察职员名单于十月20日在报名入口公布。
(六)考察和体检
1.组织考察。公开遴选或公开选调机关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状况及政治素质、人岗匹配度进行全方位考察。
2.体检。公开遴选机关可依据实质,确定是不是组织进入考察职员体检,公开选调机关应组织进入考察职员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行。
(七)公示和任职
公开遴选或公开选调机关根据人岗相适的原则,依据考察状况和职位需要,根据干部管理权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任职职员,并分别在专题网站、遴选选调机关和拟任职职员外贸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公开遴选拟任职职员,可根据有关程序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也可依据工作需要,设置低于6个月的试用期,依据试用状况决定是不是调动任职。对没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公开选调拟任职职员,办理调任审批手续后,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调动、任职和登记手续。公开选调拟任职职员一般实行任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考核不合格的,另行安排工作。
对反映有问题经查属实影响任职的,取消遴选选调资格,并或有关状况通报所在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确无适合人选的职位,经遴选选调机关研究可以空缺。
4、考试安全
考试报名职员应当自觉做好自己健康管理,服从考试有关安排。必要时,市公务员局将对有关工作进行适合调整,请广大考试报名职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5、考试报名咨询
考试报名职员需咨询职位需要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时,请直接与遴选选调机关联系。遴选选调机关的联系方法可在职位表中查看。如有其他疑问,可依据问题种类拨打以下咨询电话。
考务咨询电话:12333、23394926
网站咨询电话:23314295
政策咨询、监督电话:83605105
集中咨询时间:8月24日至9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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