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教育部印发的《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浙江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质状况,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需要》的基础上划定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2025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行现场复试,请考生准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公众号及各培养单位有关公告。
培养单位专业代码专业研究方向名字学位种类复试线第一临床医学院(信息与工程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
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检验医学院(生命科学学院)
药学院基础医学院
口腔医学院护理学院
公共卫生学院精神医学学院
医学人文与管理学院康复医学院
阿尔伯塔学院中医药学院100208临床检验诊断学学术学位325100215康复医学与理疗学学术学位325105101内科学专业学位330105102儿科学专业学位315105105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学位340105106皮肤病与性病学专业学位360105110康复医学与理疗学专业学位305105111外科学专业学位310105116眼科学专业学位335105117耳鼻咽喉科学专业学位350105119临床病理专业学位315105123放射影像学专业学位300105200口腔医学专业学位345105400护理专业学位310105800医学技术眼视光学专业学位330105800医学技术康复治疗学专业学位340台州医院
研究生培养基地宁波院区105101内科学专业学位330105111外科学专业学位325105123放射影像学专业学位320其他学科专业(方向)复试基本分数线参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需要》(我校属一区)。*“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成绩需要须达到《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需要》(我校属一区)。
*我校严格根据国家需要实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再另设标准。加分项目考生须联系研招办并于规定时间首要条件供有关证明材料以便进行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