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北京报考地址选择规定
公告一
1、对于考试报名京内招生单位的考生,须按《公告:考试报名单位-北京报考地址大全》选择报考地址。(参见公告2、公告3、公告四)
2、对于考试报名京外招生单位的考生:
(一)考试报名中国科技大学的,须选择1188中国科学院大学作为报考地址。
(二)“业务课2”科目考试时间超越3小时或有用画板等特殊需要、考试考哪几科代码第1位为“5”的,须选择1116 北京建筑大学为报考地址。
(三)除上述两种状况外:
对于毕业院校(不含艺术类院校)设有报考地址的应届毕业生(考试方法为全国统考、管理类联考和法硕联考),须选择所在院校报名考试。
对于毕业院校没设立报考地址的应届毕业生、艺术类院校应届毕业生、非应届毕业生等三类考生:
Ø 考试方法为“管理类联考”的,应选择:
1115北京印刷学院、1117北京石油化工学院、1131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Ø 考试方法为“法硕联考”的,应选择:
1153中国政法大学、1166中国年轻人政治学院;
Ø 考试方法为“全国统考”的,应选择:
1105北京工业大学、1107北京理工大学、1108北京科技大学、1110北京化工大学、1133中国传媒大学、1137北京物资学院、1154北京联合大学。
特别提示:报名期间,将依据各报考地址的最大容量,结合已报名交费考生人数,当令关闭相应报考地址接收考试报名京外招生单位考生报名的功能,请考试报名京外招生单位的考生准时选择其他报考地址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