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湖北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我省自考新旧专业转接的公告》文件精神,专业转接由考生在考生服务平台自行提出申请,专业转接的过程中,请认真核对专业和课程对接状况,不能随便操作。专业转接中途,可以取消转接办理,一旦最后确认提交,将没办法更改,请认真仔细核对每一步操作。
2、专业转接的同时,新旧专业的课程一并转接,转接方法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试行我省自考新旧专业计划调整及停考专业过渡方法的公告》(鄂自学考试[2017]2号)文件实行。3、新旧专业转接时,有对应新专业的原专业应转入对应新专业。无新专业对应的已停考、停办证及待停考专业,已在考生服务平台注册的社会考生可自选其他面向社会开考的新专业转入,助学考生可转入同一主考学校、同一助学机构下已开设的新专业。
4、新旧专业对接表中有对应关系的专业,考生在办理专业转接时,原专业的学位课在新专业的专业核心课中没设置相应课程时,应转接到新专业的学位课(新专业成绩单上学位课显示“顶替”及被用来顶替的原学位课课程代码和成绩),原专业的学位课成绩提供主考学校颁发学位审核和参考(考生提供成绩单);如原专业学位课已设置为新专业核心课的非学位课,转接到新专业后,新专业的学位课应重新考试报名达到学位授与条件方可按主考学校有关规定申请学位(新专业成绩单上学位课显示成绩,且达到学位授与条件;如显示“顶替”,只能在满足毕业条件时申请毕业,但不可以申请学位)。本人已认真阅读以上需知,知道并赞同按上述规则进入专业转接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