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眼国内法学教育界,现在早已不是9所院校一统天下的局面。建议有志于考试报名法学专业研究生的同学在择校时可以把眼界放宽些,一些法学实力雄厚的综合性院校也是很好的选择。与专门的法学院校的法学专业相比,综合性大学的法学专业有其自己的进步经历和特点:
第一,其学科设置完整,学科交叉优势明显。
专门的法学院校在专业设置上以法学专业为主,胜在"专而精",而综合性大学的学科设置比较完善,大都文理兼具,各学科门类齐头并进,其法学院规模可能比较小,但更容易发挥学科交叉的优势,胜在交融并汇。譬如复旦大学的经济学、管理学、政治学等学科及外语教学实力都比较强,而且这类学科都和法学密切有关,为法学研究提供了新的角度和办法,也为培养高素质的复合型法律人才创造了条件。
第二,综合性大学法学专业学制短,但考试报名困难程度较大。
政法类大学研究生学制一般是3年制,而综合类大学不少学校是2年制。另外,因为政法大学分不一样的学院,学科划分非常细,它们的招生人数也远远多于综合大学的法学院,因此相对而言,综合类大学特别是名牌综合性大学的法学院考试报名困难程度要大一些。
第三,就业选择面广。
综合性大学因为招生人数相对较少,一个导师带的学生也比较少,所以师生交流的机会多,学生参与导师项目的机会也多;而政法大学因为招生人数相对较多,导师带的学生多,研究生参与导师项目的机会相对较少。另外,因为综合性大学一般都有较为雄厚的综合实力,学校学科多元化,校园文化丰富多彩,易于造就视线开阔、综合素质高的复合型人才,毕业生在就业时或许会有更多的选择。因此,考生在对我们的实力有信心的状况下,可以考虑选择综合性大学的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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