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培养目的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共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规范,遵纪守法,品德好,具备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学会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常识,具备革新精神、革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与具备较强解决实质问题的能力、可以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备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2、招生计划及考试方法
2017年我校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9300多名。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5410,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900多名。各培养单位招生人数将在录取时依据国家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和报名考试状况做适合调整。另外,我校 “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68名,“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60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招生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40名。
考试方法分为全国统一考试、联合考试、单独考试与推荐免试。
3、学制与学习形式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除外国语言文学学院法语语言文学专业学制2年外,其他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 法律、建筑学、城市规划、临床医学、口腔医学、艺术硕士等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3年;
2. 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2年。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学制详见《非全日制招生专业介绍大全表》及部分专业招生简章。
学习形式: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脱产学习,主要课程教学活动在武汉大学。
4、考试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职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国公民。
2. 拥护中共的领导,品德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情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需要及我校的补充规定。
4. 考生需要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职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依据培养目的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需要的职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考试报名;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职员。
在校研究生考试报名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赞同,并于2016年11月14近日将证明材料传真到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5. 以同等学力身份考试报名者、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与自考和互联网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需同时拥有以下条件:
获得国家大学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或大学英语四级成绩报告单;
获得考试报名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8门以上成绩证明。
此类考生不能跨学科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实行:
1. 报名参加法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职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符合中的各项需要。
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 报名参加法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职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符合中的各项需要。
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
3.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工奥创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职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符合中第1、2、3各项的需要。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职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职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职员。
4.考试报名我校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获得国民教育序列西医类别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考试报名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获得国民教育序列西医类别口腔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5.报名参加除法律、法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工奥创士中的项目管理外的其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职员,须符合中的各项需要。
单独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中第1、2、3各项的需要;
2. 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出色,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赞同和两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职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出色,经考生所在单位赞同和两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职员。
3. 我校“单独考试”限“信息资源管理”、“金融学”及“行政管理”3个专业招生。
推荐免试生
经本科毕业学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出色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管理软件”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能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及工奥创士中的项目管理外,其它各学科、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关于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生的具体条件和安排,详见我校接收推免生公告,可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看。
5、报名
报名包含在线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在线报名,并到报考地址现场确认网报信息、交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有关电子信息。
在线报名
1.在线报名时间:2016年十月十日—31日天天9:00-22:00。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日期:2016年9月24日—9月27日天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有效,不需要重复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2. 报名步骤: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考试报名需知,按相关需求进行报名。应、往届考生均可依据我校招生专业介绍,结合自己状况和学习形式,选择考试报名全日制或非全日制。
所有考生均应付本人在线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疏漏、错误所引起的所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现场确认
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依据当地区考试报名状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所有考生 均要对本人在线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确认在线报名信息,并交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有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在2017年9月1近日可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互联网教育本科生,假如在现场确认时还未拿到毕业证书,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考办公室或互联网教育高校出具的有关证明方可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在校研究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供所在培养单位赞同考试报名证明。
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疏漏、错误引起的所有后果由本人承担。
特别提醒:2017年硕士研究生报名武汉大学报考地址继续实行“网上确认”。即:报名号以4201开头的考生无需到武汉大学报考地址“现场确认”,仅需“网上确认”。网上确认时间暂定为:2016年11月6日—13日。“网上确认”具体程序及需要请届时上网查看。其他报考地址现场确认方法不变。
6、考生考试报名资格审察
考生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本人是不是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及需要,考试报名资格审察将在报名及复试阶段进行。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未通过网上学历校验的考生,应准时到权威机构进行学籍学历认证,以便在现场确认或网上确认时提供学历认证报告。
如考生的学历信息存在疑问的,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我校才准予考试。
对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者、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考试、复试或录取、入学资格。
7、初试及复试
2016年12月15日—2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用期间不能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初试时间: 2016年12月24日—26日
初试方法均为笔试,所有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具体时间、考试考哪几科及需要注意的地方等详见《准考证》。
考试考哪几科设置及分值
1.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考哪几科,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2. 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及应用心理硕士、文物与博物馆硕士、药学硕士、中药学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考哪几科,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我校教育学一级学科的专业基础综合、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的业务课2、临床医学专业基础综合由我校自行命题。历史学门类和心理学一级学科用全国统考试题。
3. 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考哪几科,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复试
1. 复试时间: 2017年 3 月— 4 月
2. 复试内容: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以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等形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基本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革新能力等进行考察。
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 对同等学力考生、自考和互联网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法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或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可除外),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所考试报名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复试具体时间、地址、内容和形式以考试报名单位公告为准。复试笔试科目、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均在招生专业介绍备注中注明。
8、调剂
调剂复试及录取按教育部和我校当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有关文件规定实行。
9、体检
体检结果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建议》文件需要及我校的补充规定的考生方能录取。
10、录取
依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考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德、智、体全方位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
2017年,全日制计划原则上不再招收普通定向就业生。
被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本人提出申请,经培养单位赞同、研究生院审批后,可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校学习。
十1、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
依据《教育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批准第一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高校的公告》和《武汉大学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工作推行策略》文件精神,为推进我校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我校从2013年起拓展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合试点工作。具体推行方法详见有关文件规定。
十2、学费收费标准及奖助体系
学费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学费收费标准为:8000元/人·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费收费标准为:
13000元/人·年。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费收费标准详见下表,最后学费以湖北物价部门核准的学费收费标准为准:
非全日制招生专业介绍大全表
学院名字
专业名字
学制
学费收费标准(万元/人·年)
办学地址
备注
信息管理学院
图书情报、出版
2年
2.5
详见招生简章
信息资源管理
3年
2.3
单独考试
经济与管理学院
金融学
3年
3
详见招生简章
单独考试
工商管理
3年
10.8/3-12.8/3
会计
3年
10.8/3
法学院
法律(非法学)
3年
2.2
武汉大学
法律(法学)
2年
2.2
文学院
汉语国际教育
2年
2.2
武汉大学
历史学院
文物与博物馆
2年
2.2
武汉大学
艺术学院
艺术
3年
2.2
武汉大学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行政管理
3年
2.5
详见招生简章
单独考试
公共管理
2年
2.75-4
详见招生简章
教育科学研究院
教育与经济管理
3年
2.2
详见招生简章
社会学系
社会工作
2年
2.9
详见招生简章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材料工程、电子科技与通信工程、集成电路工程
2年
3
武汉大学
化学院
化学工程
3年
2.2
武汉大学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学术型
3年
2.2
武汉大学
专业型
2年
2.2
水利水电学院
水利工程、工程管理
待定
待定
待定
电气工程学院
电气工程
2年
2.5
武汉大学
动力与机械工程学院
工程管理、机械工程、动力工程、控制工程、工业工程
2年
3
详见招生简章
城市设计学院
城市规划、工业设计工程、建筑学、建筑与土木工程
3年
2.5
武汉大学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建筑与土木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管理
2年
3-4
详见招生简章
计算机学院
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
2年
2.2
武汉大学
电子信息学院
电子与通信工程、仪器仪表工程
3年
待定
详见招生简章
集成电路工程
2年
待定
遥感信息工程学院
测绘工程
3年
2.2
武汉大学
测绘学院
测绘工程
3年
2.2
武汉大学
国际软件学院
软件工程
2年
2.2
武汉大学
印刷与包装系
轻工技术与工程
2年
2.2
武汉大学
基础医学院
生物医学工程
3年
2.2
武汉大学
第一临床学院
临床医学、护理学、中药学
3年
2.2
武汉大学
第二临床学院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
3年
2.2
武汉大学
健康学院
公共卫生
2年
3.4-5
详见招生简章
药学院
药学、中药学、制药工程
2年
2.5
武汉大学
卫星定位技术中心
测绘工程
3年
2.2
武汉大学
测绘遥感重点实验室
计算机技术、测绘工程
3年
2.2
武汉大学
住宿费:依据住宿条件,800—1200元/人·年奖助学金
我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设置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推行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并与现有研究生学术革新奖励政策、专项奖学金政策相结合,进一步改变研究生学习、科研和生活条件,提升研究生待遇。依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我校2017年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如下: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优秀、科研成就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类别
等级
百分比
备注(万元)
硕士
研究生
学术
学位
一等
10%
全额学费+0.4
二等
20%
全额学费+0.2
三等
70%
全额学费
专业
学位
一等
30%
全额学费+0.2
二等
70%
全额学费
博士研究生
一等
10%
全额学费+0.6
二等
20%
全额学费+0.3
三等
70%
全额学费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学校依据实质状况,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奖励标准进行动态调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置
3.研究生学术革新奖
研究生学术革新奖以“高档引领,鼓励拔尖”为主要目的,是对研究生学术科研水平及革新能力的综合评定,具体设置及标准如下:
研究生学术革新奖设置
奖励等级
额度(万元/学年)
奖励人数
特等奖
8
不限
一等奖
5
0-60人
二等奖
1.5
0-400人
4.研究生新生奖学金
特等奖10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且为第1名的硕士研究生新生;
一等奖5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5%的硕士研究生新生;
二等奖3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0%的硕士研究生新生;或来自全国重点大学、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3%的硕士研究生新生。
5.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覆盖我校在籍且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2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全年按12个月发放。
6.设置助教、助研、助管工作职位
为缓解部分研究生就学期间的经济重压,调动研究生参与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的积极性,增强研究生自教自管和实践革新能力,学校根据在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人数的15%设立职位。资助标准为硕士生12元/小时,博士生15元/小时,工作时间每周低于10小时。
7.研究生专项奖学金
社会各界在我校设立专项奖学金50多项,每年为出色研究生发放专项奖学金300多万元。通过构筑多样化、立体化的奖助体系,武汉大学研究生的学习、科研及生活条件将得到更大程度的改变,从而为广大研究生产出更多高水平科研成就提供保障。
十3、就业
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学校推荐、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法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
十4、其他说明
我校将在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和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服务管理软件上准时发布研究生招生信息,请考生在初试、复试、录取等阶段随时上网查看。
考生可从网上下载《武汉大学2017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介绍》。有关考试范围、参考书目等事宜请上有关学院网站查看或电话咨询。
信息查看及联系方法
武汉大学招生单位代码:
10486 报考地址代码:4201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地址:武汉武昌区八一路299号
电话:027﹣********,********,********
研究生院网址:http://www.gs.whu.edu.cn
研究生招生考试服务管理软件网址:http://gsrecruit.whu.edu.cn
未尽事宜请考生直接与考试报名学院联系。有关员工和电话附后,欢迎垂询。
以上是中公考研记者收拾的武汉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另外,中公考研提醒大伙2018考研招生简章、2018考研招生目录、2018考研参考书目与2018考研大纲已经出来。同时,为了帮助考生更好地复习,中公考研为广大学子推出2018考研暑期集训营、半年集训营、保研课程系列备考课程,针对每个科目要素进行深入的指导剖析,欢迎各位考生了 解咨询。同时,中公考研一直为大伙推出考研直播课堂,不出门就能边听课边学习,为大伙的考研梦想帮助!
推荐阅读》》》
全国各院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全国各院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介绍(持续更新中......)
全国各院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参考书目
全国各院校2018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方法
精华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