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助政策
全日制考生录取后,学校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校专业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有关方法提供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及不同等级的学业奖学金,并设立“三助”职位,奖助标准如下:
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年6000元/生。
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年20000元/生,学校依据当年上级文件下达的名额和标准进行评审。
学业奖学金等级分为1、2、三等,覆盖比率分别为10%、20%、30%,奖励标准分别为每年8000元/生、6000元/生、4000元/生。
学校为出色研究生参加学科专业竞赛和境内外学术交流提供资助,以有关政策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