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与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硕士研究生20000元/生/学年。
奖励对象: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表现优秀的全日制研究生。
学业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硕士研究生8000元/生/学年。
奖励对象: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勤奋学习、 潜心科研、勇于革新、积极进取的全日制研究生。
新生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一次性资助,硕士研究生2000元/生。
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奖励对象为:
1.第一志愿考试报名学校上线并被所考试报名专业录取的医学基础类学科专业的考生。
2.第一志愿考试报名学校上线并被所考试报名专业录取的医学临床类学科专业的学生,以一级学科为单位按学术型进行综合排名并取前10%予以奖励。
3.其他一级学科如法学、工学、理学等分别按所属学科综合排名取前10%予以奖励。
4.药学专业型、生物与医药专业型和公共卫生专业型等专业按所在专业综合排名前10%予以奖励。
推免生专项奖学金
奖学金标准根据学校有关文件实行。
国家助学金
资助标准为:硕士研究生6000元/生/学年。
资助对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在学全日制研究生。
“三助”职位津贴
资助标准:助研由导师依据经费状况来定;助教由教务处等有关部门依据带教课时标准来定;助管补助结合劳动时间和次数来定,原则上30元/次,每次高于1小时,每周低于3次。
资助对象:凡全日制研究生经导师赞同,均可申请“三助”工作职位。
贷款。学校贷款政策按国家生源地贷款政策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