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我校拟定的过渡策略如下:
1.自考人力资源管理、公共关系两个本科专业在2021年上半年完成最后一批毕业生工作,在2021年下半年完成最后一批学位授与工作;2、 自考行政管理学、法律、广告学、工商管理四个本科专业,根据自考主考学校退出的惯例设置2-3年的过渡期,即以上四个专业在2022年下半年完成最后一批毕业生工作,在2023年下半年完成最后一批学位授与工作。
过渡期内,我院将会同江苏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处,妥善做好考生的考务和毕业等有关工作。特此公告。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