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法硕新考试大纲的颁布,今年的法硕备考工作也进入到了一段“黄金时期”:围绕新增考试知识点准时调整复习方向,着重于命题人的试题设计思路,寻求事倍功半的复习路径。
因为《刑法修正案》的颁布和生效,国内《刑法》总则和分则,特别是分则中的很多罪名得到了调整和补充。新的考试大纲对于修正案在国内刑事司法理论和实践中的要紧用途给予了充分的看重,因此在刑法考试知识点内容的调整上很多使用了修正案的新规范。法硕作为一种选拔性质的考试,命题人依据考试大纲设计卷面内容需要考虑法硕考试的基本特征。同样是针对修正案设计题目,法硕命题人与法考命题人的思路有着巨大的不同。同学们在复习备考时需要认识到这一点。
修正案在总则部分非常重要的修订是更改了刑事责任年龄的底线,但又设置了多项适用条件约束司法机关追究12周以上、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因为刑事责任年龄事关犯罪构成主体要件的根本,因此对一同犯罪、罪数形态、刑罚理论与罪刑各论部分都会导致肯定的修正成效。命题人或许会从判断正误型的选择题或者案例型的选择剖析题入手,考察学员是不是已经认识到刑事责任年龄变更带来的影响。建议学员在遇见有关题目时需要做一遍“核查”,将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作为一个特例,判断题目选项的说法是不是准确无误。
修正案在分则部分的修改虽然数目不少,但在考试大纲中反映出来的却比较有限。同学们可以将考试大纲当中与修正案有关罪名摘取出来列入表格进行分门别类的总结。其中,涉及公共安全、经济秩序、社会秩序的罪名修改最为突出,显示出立法者对于国家、社会利益的广泛关注。比如,考试大纲新增的妨害安全驾驶罪、高空抛物罪、危险作业罪、袭警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都是近两年来备受社会关注的典型犯罪现象。命题人或许会通过小案例的方法在选择题中进行考察,尤其是对于一些相似罪名的比较,比如高空抛物罪与以危险办法风险公共安全罪之间的关联与判断。同学们可以参考此前的一些复习资料目进行考虑,抓住案件客观和主观情节上的重点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