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阅读浙江高等教育自考课程免考规定(见附件1)
2、 办理网上登记2018年11月11日00:00--20日24:00(说明见附件2)
3、现场提交材料时间、地址:
县(市、区) | 准考证号 前四位 | 现场提交材料时间 | 现场提交材料地址 | 联系电话 |
市本级 | 0801 | 11月22—23日 | 九华北大道88号衢州中专西大门市教育考试院301室 | 3089342 |
衢江区 | 0821 | 11月22—23日 | 衢江区府前路区政府大楼0402室 | 3838915 |
常山县 | 0822 | 11月22—23日 | 常山县天马街道文峰西路32号常山县教育局二楼招生办 | 5021117 |
开化县 | 0824 | 11月22—23日 | 开化县钟山路22号自学考试办 | 6015153 |
龙游县 | 0825 | 11月20—21日 | 龙游县教育局招考办501室(东华街道永安路县职教中心南大门) | 7015305 |
江山市 | 0881 | 11月22—23日 | 江山市双塔街道礼贤路304号 | 4965228 |
4、提交材料
1. 浙江高等教育自考免考申请表(原件一份),网上申请登记后自行下载打印;
2. 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经现场核验后返还考生。
3. 原毕业学校或所在单位出具的成绩档案复印件;
4.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学信网查看并打印网页打印件)或学历认证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原件经核验后返还考生)。
5. 自学考试通过8门课的浙江教育考试网上分数查询页面打印件。
5、其他说明
1. 在线办理申请后,需考生本人携带有关材料按时至现场提交材料。除毕业证书原件、毕业认证证明原件当场审核返还外,所上交材料不再返还考生。
2. 免考手续回复:省教育考试院对上报的免考材料审批后,统一将符合免考条件的课程成绩导入考生自学考试成绩总库;考生可在12月20日将来登录浙江教育教育网(网址www.zjzs.net)“在线查询”栏目,查看审批确认结果(未通过免考审批确认的课程在浙江教育考试网另行公布)。
3. 网上登记结束后,未网上登记考生,只能在下次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登记-现场提交材料手续。
附件1:浙江高等教育自考课程免考说明
附件2:2018年下半年浙江高等教育自考课程免考办理指南(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