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时间
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2、考试地址
考生可在本次考试结束前登录广东自考管理软件(https://www.eeagd.edu.cn/selfec/)通过考生入口进入系统自行准考证打印,自行打印的准考证上将标明本次考试座位安排信息,建议广大考生尽快打印,妥善保管,防止影响参加考试。本次考试中山考区共设三个考试知识点:
(1)中山第一中学高中部地址:中山东区兴文路68号
(2)中山实验中学地址:中山东区东江路12号
(3)中山濠头中学地址:中山开发区濠东路18号
各考试知识点公交线路可以电话公交咨询热线。考生也可登录公交企业网站:www.zsbus.cn对有关路线进行查看或者通过百度/高德地图app查看有关线路。因为考试知识点不提供停车位,请考生尽可能选择步行或者公共交通出行;确需自驾前往的,请提前做好通行线路规划,知道周围停车点地状况。3、考试证件
(一)考生考试前10天至考试结束止,请自行登录广东自考管理软件(https://www.eeagd.edu.cn/selfec/)准考证打印参加考试,原卡片式准考证不可以再作为参加自考的凭证。(二)考生需要携带有效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不含电子身份证)、普通A4纸打印的准考证(卡片式准考证停止用)参加考试。请妥善保管好有关证件,如确有困难未能准考证打印,请提前联系市自学考试办帮助准考证打印。考生应该注意维持纸质准考证清洗,特别强调准考证正、背面不可以书写任何内容。
4、考试需要注意的地方(一)我市自考的考场使用国家教育考试定点考场,本次自考共启用了三个考试知识点,因为自考考场按课程代码顺序来编排,会出现同一天上、下午在不同考试知识点考试的状况,因此,请各位考生务必在考试前知道了解赴考线路,考试当天提前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以免耽误考试。根据考务规定,考试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期间,要关注天气变化,防范可能出现的极端天气,保护自己安全。
(二)所有考试知识点配备考生物品存放处。考生应按考试知识点引导,在进入考试知识点封闭区安检前,将手机等所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存放于考试知识点物品存放处,手机存放前先关机或调为静音。考试知识点只负责提供考生物品存放处,不负责存放物品的保管。为防止考生物品遗失,考生应尽量不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特别是贵重物品。(三)所有考试知识点配备智能安检门,推行“2+1”安检模式。考生须在智能安检门前配合完成首次金属探测检查,检查无异响后通过智能安检门,最后在入场时配合完成二次金属探测检查。建议最好提前60分钟到达考试知识点,尽快完成物品存放后准时通过安检门,以免影响进场考试。
(四)考生只能携带个人证件及必要文具进入考试地区。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手机、无线耳机、智能手表、运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施、涂改液、修正带与不透明的文具盒(袋、套)、不透明水杯(含饮料)等物品进入考试知识点封闭区和考场。(五)考生在考试时,须用2B铅笔和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请各位考生按需要携带符合规定的考试用笔赴考。
(六)按考试规定作答我省自考实行网评阅卷,考生作答时,需要严格根据试题的作答需要作答:
1.试题由问卷和答卷纸两部分组成。2.选择题和非选择题全部在答卷纸上作答。
3.试题发放后,考生需要注意的地方如下:(1)检查核对试题(问卷和答卷纸)上标明的课程名字、课程代码是不是与自己当次所考试报名的课程名字、课程代码相符,检查有无缺页、缺题和字迹不清等现象,如有,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报告,未按需要检查或发现问题未准时向监考员报告,作答本人考试报名课程外试题的按0分计;出现缺页的,缺页部分按0分计。
(2)需要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在每张答卷纸规定的地方上正确、了解地填写我们的准考证号、名字、考试知识点名字、考场号、座位号等信息。(3)需要按需要在答卷纸指定地方抄写“考生笔迹确认”部分规定的文字,不抄写者不予办理省际转考等业务。
(4)认真阅读问卷“需要注意的地方”和答卷纸“作答说明”,并按需要作答。(5)需要在答卷纸规定的答卷地区内按需要作答。
(6)核对条形码上的课程名字、考场号、座位号、准考证号、名字,核对无误后将条形码横贴在每张答卷纸的“条形码粘贴处”,粘贴时注意不可以超出框外。(7)在答卷纸“选择题答卷区”作答时,需要用2B铅笔将题目答案选项对应信息点涂黑涂满;其它地区的书写或作答,需要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不准用铅笔、非黑色笔迹的钢笔或签字笔与任何笔迹的圆珠笔;假如作答中需要画表、作图或作辅助线,为保证答卷纸扫描明确,可先用铅笔进行画线、绘图,再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描黑。
4.以下几种状况答卷无效或试题按0分计或视为缺考:(1)在答卷纸上未填写或填写错误准考证号、名字、考试知识点名字、考场号、座位号等信息的,答卷无效。
(2)不按考试试题顺序在答卷纸指定地方作答,答卷无效。(3)在规定答卷地方外的地方作答,答卷无效。
(4)在答卷纸上作任何标记的,答卷无效。(5)不按规定用相应答卷笔作答,答卷无效。
(6)凡错写、漏写、字迹不清或不按需要粘贴条形码,致使没办法正常评卷的,试题按0分计。(7)考生领到试题后,须先检查核对问卷和答卷纸的课程名字、课程代码是不是与考试报名课程相符,试题有无缺页、缺题和字迹不清等现象,如有,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报告;未按需要检查或发现问题未准时向监考员报告,作答本人考试报名课程外试题的按0分计;出现缺页的,缺页部分按0分计。
(8)考生未在点名卡上签名,视为缺考。5、计算器用需要
依据国家高等教育自考的课程考核需要,考生在参加部分科目考试时,不允许携带用任何型号的计算器(准考证上此类课程代码及名字前有标注“▲”符号,请考生了解)。没明确规定不可以用计算器,但确有计算需要的课程,考生可以携带用简单的、无程序存储功能的计算器。6、诚信考试
《中国刑法修正案(九)》已于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推行,其中明确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紧急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别人推行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根据前款的规定处罚。为推行考试作弊行为,向别人非法供应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考试试题、答案的,根据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别人或者让别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新修改的《中国教育法》已于2016年6月1日起实行,其中明确规定:
第七十九条考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员工在考试现场采取必要手段予以制止并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可以取消其有关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情节紧急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参加有关国家教育考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非法获得考试模拟试题或者答案的;
(二)携带或者用考试作弊器材、资料的;(三)抄袭别人答案的;
(四)让别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五)其他以不正当方法获得考试成绩的作弊行为。
第八十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以下行为之一,有违法所得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紧急的,处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国家机关员工的,还应当依法给予处分:(一)组织作弊的;
(二)通过提供考试作弊器材等方法为作弊提供帮助或者便利的;(三)代替别人参加考试的;
(四)在考试结束前泄露、传播考试模拟试题或者答案的;(五)其他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使用方法律若干问题的讲解》(法释〔2019〕13号)于2019年4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65次会议、2019年6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自2019年9月4日起实行,依据法律规定和立法精神,对考试作弊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有关法律适用问题作了全方位、系统的规定,明确了“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范围、组织考试作弊罪“情节紧急”的认定标准等方面的内容。本次考试考生进入考场时,监考员用金属探测仪对其进行违规物品检查;实行全程视频监控,考试期间,网上监考员通过电子监控系统对考场实行“网上巡考”。请各位考生务必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诚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附件1:广东高等教育自考考场规则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置方法(教育部令第33号)
附件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使用方法律若干问题的讲解(法释〔2019〕13号)中山教育招生考试中心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