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020年7月高等教育自考前置学历查验及课程免考在线办理需知

点击数:850 | 发布时间:2025-04-11 | 来源:www.congnue.com

    2020年7月我省自考前置学历查验及课程免考将继续在“湖北高等教育自考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中进行,考生须通过“湖北高等教育自考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登录进入办理。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现或有关事情安排告知如下:

    1、办理前置学历查验和课程免考之前考生本人须确认的事情

    (一)已通过“考生服务平台”进行在籍注册和信息确认。

    (二)考生所持有些学历证书、非学历证信件息是办理课程免考的首要条件。考生务必提前登录“考生服务平台”确认是不是已验证本人所持有些学历证书,是不是准确填写非学历证信件息。如“考生服务平台”没有关证信件息,请根据“考生服务平台”的提示添加并准确填报学历证书、非学历证信件息。

    (三)凡申请办理本科层次专业毕业证的考生,需要在提交毕业证办理申请之前完成前置学历查验。

    2、工作安排

    (一)前置学历查验时间安排:

    1.办理2020年7月课程免考试前置学历查验网上申请截止时间为7月17日。

    2.办理2020年9月自考本科毕业证书的前置学历查验网上申请截止时间为8月21日。

    (二)课程免考时间安排:

    1. 受疫情影响,本着服务考生的原则,为配合我省9月份自考毕业证办理工作,我省增加7月份自考免考申请和审核,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网上申请时间7月13日—7月24日;湖北工程学院网上确认时间7月30日9:30-16:00;网上终审时间8月十日—8月27日。

    2.为便捷考生,降低职员聚集,课程免考现场确认环节仍然实行网上确认,考生须依据课程免考申请按需要在考生服务平台提交有关材料照片后由考籍所在地进行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分时段进行,具体时间由各确认单位依据工作安排确定。网上申请提交成功后考生务必在系统中准时查询网上确认时间等信息。

    3.当次办理结束后,考生可在“考生服务平台”查看免考办理结果。

    3、前置学历查验办理步骤

    步骤详见附件1。

    4、课程免考办理步骤

    (一)登录系统

    考生登录考生服务平台

    (http://219.140.60.48:8096/portal-web/)进入在线办理系统。

    (二)提交申请

    根据学历证书免考、非学历证书免考分别选择系统中对应的课程免考,准确填写信息并上传以下所需材料后提交:

    1.用学历证书办理免考的须上传:学历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拟免考课程原考试成绩单(毕业生登记表或原毕业学校档案馆复印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明确的照片。

    2.非学历证书免考的须上传:非学历证书原件明确的照片;如非学历证书的身份信息与系统中注册名字不同的还须上传身份信息变更材料明确的照片(身份证、户口本或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考生网上提交的照片资料需要真实有效,图像明确,因图片水平问题致使免考审核不通过的,考生自行负责。考生须对材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交不真实材料获得免考成绩的,一经查实,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置方法》处置。

    (三)网上确认

    各确认单位查看核验考生线上提交的材料,通过系统在线提交网上确认结果。

    非学历证书查看核验网址:

    1. http://www.neea.edu.cn/

    2. http://zscx.neea.edu.cn/

    (四)网上终审及结果反馈

    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办依据考生的课程免考申请、确认结果与必要的材料对考生申请的课程免考进行审核。考生自行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查看课程免考审核结果。

    1.学历证书免考。学历证书免考审核通过的,课程免考结果直接归档进入成绩库;审核不通过的,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办予以退回并说明退回缘由。

    2.非学历证书免考。非学历证书免考审核通过的,课程免考结果直接归档进入成绩库;审核不通过的,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办予以退回并说明退回缘由。

    5、其他事情

    (一)2020年我省高等教育自考课程免考工作依据《高等教育自考暂行条例》《关于高等教育自考免考课程的试行规定》([89]考委字011号)、《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的建议》(教改[2016]3号)与《湖北高等教育自考课程免考推行方法》《湖北教育考试院关于自考课程免考贯彻实质等效原则有关事情的公告》等文件精神办理。具体如下:

    1.我省自考课程免考根据学历层次相当、课程相同或相近、学分相当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已获得国家承认学历所学课程和高等教育自考课程进行审核认定。

    (1)已获得的学历层次高于考试报名我省自考学历层次的,可免考已学过、课程名字和需要相当并获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同层次选考课。

    (2)全日制普通高校的专科、本科的结业生、肄业生,考试报名我省自考专科层次专业,可免考已学过、课程名字和需要相当并获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有专科前置学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肄业生,考试报名我省自考本科层次专业,可免考已学过、课程名字和需要相当并获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全日制普通本科结业生考试报名我省自考本科层次专业,可免考已学过、课程名字和需要相当并获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

    “课程名字和需要相当”是指课程名字相同或相近、学分高于自考对应课程。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学习该课程的学时需要达到或超越自考专业计划规定的需要(自考各课程每学分等于18学时);自考毕业生根据课程代码和课程名字相同的原则或同层次选考课程为准实行。

    2.获得全国英语四级、六级考试(CET)合格成绩,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笔试合格成绩,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证书的自考考生,免考自考有关课程。

    (1)获得全国英语四级、六级考试(CET)合格成绩(425分及以上)的自考考生,可按考试报名专业层次免考自考英语(一)、英语(二)课程。

    (2)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及以上笔试合格成绩(60分及以上)的自考考生,可按考试报名专业层次免考自考英语(一);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笔试合格成绩(60分及以上)的自考考生,还可以按考试报名专业层次免考自考英语(二)课程。

    (3)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一级及以上等级证书的自考考生,可按考试报名专业层次免考自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课程;获得二级及以上等级证书的,还可以按考试报名专业层次免考自考管理软件中计算机应用、管理软件中计算机应用(实践)课程。

    3.我省课改新专业免考课程的学分数低于专业核心课最低学分需要(即免考课程学分比率低于拟毕业专业最低总学分的50%)。如通过各种方法已办理的免考课程学分超越毕业专业最低总学分需要的50%,考生应补考本专业相应理论课程补足差额学分方可申请毕业。

    (二)依据国家关于自考课程免考办理有关规定,省内各市(州、林区)教育考试机构、主考学校等确认单位,应付考生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证书、原学历颁发学校档案馆盖章的成绩单)与所申请的免考课程进行查验核准。

    (三)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有关自考业务逾期当次不再办理,自动进入下一个办理周期。

    (四)各确认单位应准时登录“湖北自考综合业务管理软件”维护本单位网上确认时间,确保网上确认工作顺利拓展。

    (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 THE END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均来自互联网,如不慎侵害的您的权益,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

专业院校

返回顶部

Copyright©2018-2024 国家人事考试网(https://www.scxhcf.com/)
All Rights Reserverd ICP备18037099号-1

  • 国家人事考试网微博

  • 国家人事考试网

首页

财经

建筑

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