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课”包含思想政治课程和各类专业一般均设置的公共课程。“需要相同的课程”是指课程名字相同、学分相当。各类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校学习该课程的学时需要达到或超越自考专业计划规定的需要(自考各课程学分详见浙江教育考试网中的自学考试各专业计划,每学分等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课堂讲课17或18学时);高等教育自考毕业生根据课程代码和课程名字相同的原则实行。
我省高等教育自考毕业生继续考试报名高等教育自考本、专科专业者,不需办理课程免考手续,按课程顶替规定实行;外省高等教育自考毕业生在我省参加自考,如要免考相应课程,需按规定需要办理免考手续。需要免考的自学考试生须获得所学专业8门课程(含单独设置的实践课程)合格成绩后方可申请办理课程免考手续。先网上申请再提交材料网上申请登记递交完成后,考生还须在各市公告的时间到现场确认机构(教育考试院、考试中心、自学考试办)提交材料。现场提交材料的时间安排及其他有关需要请参看各市教育考试机构网站公告。部分用证书课程顶替自考专业课程的专业,如商务管理、金融管理等专业,还须提交相应证书课程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审验后返还考生)。
注意:考生在办理课程免考登记前,须登录自考信息网(zk.zjzs.net)查看核对个人信息(名字、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等)及课程、成绩。如发现个人信息有误或合格课程门数不对,须填写《浙江高等教育自考考生修改信息登记表》,并与相应证明材料一块于5月19近日打包上传。6月下旬可查看审批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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