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马上举行,广大考生复习备考进入最后冲刺阶段。
最近,一些社会考研培训机构或个人的宣传投入加强,通过网站、短信、微信或QQ发布考研辅导班招生广告,声称“与法大合作办班”、“与法大合作出版历年考试试题”、“法大老师讲课”、“提供内部命题资料”、“划定考试范围”等,更有甚者宣称可提供“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模拟试题和答案”,并做出种种不真实承诺。这种行为紧急损害了学校或有关教师的声誉,干扰了学校正常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秩序。为预防考生上当被骗,特做如下严正声明:
1、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由研究生院统一管理,具体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各项考务筹备工作正有序进行,并严格按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规订做好有关安全保密工作。同时,我校历年考研考试试题均不对姥爷布,我校也从未与任何社会机构或个人合作出版、供应历年考研考试试题。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不真实宣传信息,谨慎防范上当被骗。
2、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禁研究生招生单位举办考研辅导班的公告》和《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精神,我校已通过多种途径发布公告,现第三重申:
中国政法大学严禁内部任何部门和员工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合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法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能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不真实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要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有关职员责任。
3、依据《中共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有泄露考试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违规录取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给予警告或者紧急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紧急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依据《中国刑法修正案》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紧急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别人推行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根据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推行考试作弊行为,向别人非法供应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考试试题、答案的,根据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别人或者让别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依据《中国教育法》第七十九条、八十条规定,在国家教育考试中,对于有“非法获得考试模拟试题或者答案”、“携带或者用考试作弊器材、资料”、“抄袭别人答案”、“让别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代替别人参加考试”、“在考试结束前泄露、传播考试模拟试题或者答案”等行为之一的组织或个人,将由有关部门给予取消成绩、停考1至3年、罚款、拘留等处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置方法》第二章第六条,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携带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有关资料的电子设施参加考试的;
抄袭或者帮助别人抄袭试题及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有关的资料的;
胁迫别人为自己抄袭提供便捷的;
携带具备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施的;
由别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故意销毁试题、答题或者考试材料的;
在答题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名字、考号等信息的;
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题、答题、草稿纸的;
其他以不正当方法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及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使用方法律若干问题的讲解》第七条,代替别人或者让别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应当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四款的规定,以代替考试罪定罪处罚。
第八条 单位推行组织考试作弊、非法供应、提供考试试题、答案等行为的,根据本讲解规定的相应定罪量刑标准,追究组织者、策划者、推行者的刑事责任。
第九条 以窃取、刺探、拉拢办法非法获得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考试试题、答案,又组织考试作弊或者非法供应、提供考试试题、答案,分别符合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条和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规定的,以非法获得国家秘密罪和组织考试作弊罪或者非法供应、提供考试试题、答案罪数罪并罚。
第十一条 设立用于推行考试作弊的网站、通讯群组或者发布有关考试作弊的信息,情节紧急的,应当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的规定,以非法借助信息互联网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供应、提供考试试题、答案罪、非法获得国家秘密罪等其他犯罪的,根据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4、对于盗用中国政法大学或学校教师名义进行非法活动的单位或个人,我校将保留所有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父母及考生监督举报。
法大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招生咨询、监督举报电话:********、8070
法大纪委办监察处 专用监督举报电话:********
法大研究生招生网站:http://yjsy.cupl.edu.cn
特此声明
纪委办监察处
研究生院
2019年12月12日
原标题:中国政法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郑重声明
文章来源:http://yjsy.cupl.edu.cn/site/index_3.aspx?id=A5BE7273D8CFAEF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