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公告》规定,现对2024年考试报名我校硕士研究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做如下公告:
1、符合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条件
考生初试成绩应符合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需要》关于“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之成绩基本需要,且同时符合以下任一条件:
应届少数民族考生:在在线报名时按需要填报有关信息,并如实填写了少数民族身份,考试报名类别为“定向就业”,且定向就业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地区自治地方的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往届少数民族考生:在在线报名时按需要填报有关信息,并如实填写了少数民族身份,考试报名类别为“定向就业”,户口和工作单位均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地区自治区域,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外贸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职员考生。
2、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提交材料
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我校第一志愿考生,请务必在2024年3月25近日将以下材料以邮件形式提交至:邮箱(见官方网站)进行审核,逾期视为自动舍弃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复试时提交学院审核,考生应当确保本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因材料不实引起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需要注意的地方
考生少数民族身份信息、考试报名类别及定向就业单位有关信息以初试时在线报名填写的信息为准,考生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所提交的材料与在线报名信息不同的,一律不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若在线报名时考试报名类别未选择“定向就业”,不可以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应届少数民族考生定向就业单位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地区自治地方的,不可以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往届少数民族考生工作单位、户籍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地区自治地方的,不可以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非第一志愿考试报名海南师范大学的考生一律不可以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各学院复试名单公布前,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申请审核结果在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予以公布,请考生持续关注。
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列入我校普通计划招生,能否进入复试,还需依据其在各专业中的排名状况、该专业招生计划及差额复试比率来确定。
附件: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