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时间
我省在籍考生省内转考、省际转考(转出)申请办理时间为:1月6日至1月十日;审核时间为1月11日至1月14日;网上确认时间为1月15日至1月19日。2、办理步骤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通过“转考申请”快捷入口,选择“省内转考申请”或“省外转考申请”办理,填报转考信息;省市审核通过后,考生须核对转出的考籍信息,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网上确认”,按页面提示上传本人身份证电子图像和最近正面免冠头像的电子图像,身份信息比对通过后,完成在线办理转考步骤;网上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资料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的,视为自动舍弃本次转考申请。转考办理结果,可于3月1日后理论课报名期间在“服务平台”查询。
3、省际转考(转出)需要1.考生须向转入地省级自学考试部门咨询转入状况和确认时间,按转入地需要完成转考手续。
2.考生应当在转入地获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获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3.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期间和延期毕业期间,考试成绩不能转出。
4.已经获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我省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办理毕业手续,不能转出。5.免考获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能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性环节考核成绩不能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能转出。
6.考生办理转入时间未满一年的,不能转出。转考办理期间如有问题可电话咨询各级招考办。
附件:各市(县、区)招考办地址及联系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