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西宁2019年十月份自考温馨提示

点击数:563 | 发布时间:2025-04-09 | 来源:www.fuadsafi.com

    各位考生:

    2019年十月全国高等教育自考将于十月19—20日进行。为了便捷考生参加考试,西宁教育考试院现将考试期间需要注意的地方温馨提示如下:

    1.请你于十月14日9时-20日15时上网打印《2019年十月全国高等教育自考准考证及考场座次公告单》。
    2.请你认真阅读《2019年十月全国高等教育自考准考证及考场座次公告单》上的“需要注意的地方”,认真核对2019年十月全国高等教育自考准考证及考场座次公告单》,明确考试地址(先看考试知识点的考场号,再看该考场号所对应的考试知识点学校)准时间,按时、按规定参加考试。
    3.请你于十月18日15:00-17:00,到考试知识点看考场。
    4.西宁区域各考试知识点地址及可坐公交线路(请各位考生提前规划路线,按时参加考试):

    ▼青海昆仑中学(城东区共和南路11号)可乘21、23、 31、47路车;

    ▼西宁第二十一中学(城北区柴达木西路52号)可乘426、 104、107路车;

    ▼西宁第十二中学(城西区昆仑路24号)可乘2、30、42、47路车;

    ▼西宁七一中学(城东区七一路124号)可乘3、7、9、106路车;
    5.进入考场时,只准携带答卷必用的文具(考试将全部用答卷卡,请考生筹备2B铅笔、0.5毫米签字笔和橡皮擦)。考生不能携带有存储功能的电子设施、手机及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和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文字材料等其他任何物品。考试知识点严禁让携带除答卷必用的文具以外其他任何物品的考生入场,请你在入场前做好个人物品的保管工作(放置在家或托人代管),考试知识点不负责考生个人物品的保管。
    6.牢记国家教育考试“十”严禁

    严禁代替考生或由别人代替参加考试

    严禁考试作弊或帮助别人作弊

    违反以上两条根据《刑(九)》处置,将遭到法律的制裁

    严禁通过伪造证件、证明与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

    严禁扰乱考试知识点、考场秩序,损毁考试知识点、考场设施

    严禁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手机、无线电设施等)进入考场

    严禁携带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材料参加考试

    严禁走错考场或做错座位

    严禁考试过程中在考场内传接物品,擅自离开考场

    严禁交换试题、答卷卡、草稿纸或带出考场、销毁

    严禁开考信号发出前答卷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卷

    违反三至十条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置方法》处置,将遭到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及停考1-3年的处罚。
  •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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