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 《 教育部关于印发<202 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公告 》 精神 , 我校现对符合教育部规定享受研究生招生考试加分政策的考生材料进行 摸底 采集,经我校审核材料合格的考生将享受初试成绩总分加分。教育部加分政策包含: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职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考试报名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考试报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职员,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试报名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考试报名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以上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请第一志愿考试报名我校,并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务必于2024年3月22日中午12点前将有关证明材料彩色扫描合成一个PDF格式电子版文件发送到邮箱,逾期不提供证明材料的考生视为舍弃相应资格。纸质材料提供方法和时间另行公告。
证明材料清单: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职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及“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相应证件。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考生,与考试报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请自行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考生个人档案中的《义务兵退出现役登记表》或《士官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
联系电话:见官方网站
山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