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旅游开发

点击数:514 | 发布时间:2025-01-16 | 来源:www.ansufa.com

    中图分类号:F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117(2011)03-0193-01

    1、历史文化名城与旅游开发的定义

    (一)历史文化名城

    历史文化名城的定义是国内特有些,等于海外的历史文化遗产,海外一般叫作“古城”,“历史城市”等等,现在国际上通用的定义叫“历史城镇”。“历史文化名城”一词作为一个专门的术语,仅在国内通用,这个定义海外有不一样的称呼,国际上更多的是把它作为“历史文化遗产”的一部分来加以评定和研究。

    1982年《文物保护法》的颁布标志着国内以文物保护为中心内容的文化遗产规范的形成,明确了历史文化名城的条件是“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具备重大历史价值和革命意义的城市”,并正式提出历史文化名城的定义。1986年国务院公布第二批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时,正式确定为历史文化名城的定义。历史文化名城这一定义是国内特有些,是作为国内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一种宣传教育方法和政府的保护方案而提出的,具备明显的本国特点和实践意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确定的法律定义,历史文化名城需要拥有下列要点:①保存文物特别丰富;②具备重大历史价值或革命纪念意义;③是一座正在延续用的城市;④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核准并公布。

    (二)旅游开发的定义

    旅游开发的“开发”一词,一般是指大家对资源及其有关方面进行综合开发,将资源转变为产业的社会劳动过程。关于旅游开发的概念也存在不少不同看法,

    王德刚、焦连安觉得旅游资源开发,就是以旅游资源为原材料,经过人类劳动加工和革新,使其成为具备旅游功能的吸引物或目的地的技术经济活动。郭康觉得旅游开发是在肯定国土范围内,为吸引和接待旅游者而进行的旅游设施建设和旅游环境培育等综合性的社会和技术经济活动。辛建荣觉得旅游开发是为了发挥、改变和提升旅游资源的吸引力而从事的发展和建设。综合这类概念,旅游开发是为发挥、提升和改变旅游资源对游客的吸引力,使得潜在的旅游资源的优势转化为现实的经济优势,并是旅游活动得以达成的技术经济活动。

    (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内容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内容可以分为两大类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物质文化遗产包含:自然环境、城市风貌、古建筑和古遗迹。非物质文化遗产包含:语言文字、民风民俗和文化价值观念,历史文化环境环境。

    2、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旅游开发互动关系研究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旅游开发之间存在肯定的互动关系,这种互动关系的存在对两者之间的影响使得它们表现出不一样的模式与状况。

    (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开发的辩证关系

    伴随现代旅游规模日益扩大,旅游现象变得复杂并充满矛盾,旅游业的资源开发能否完全促进作为旅游接待地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持续进步,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张松教授在《城市整体性保护》一书中指出:保护与进步是名城可持续进步中不可防止的一对矛盾,由于保护基本是对进步的一种“抗衡”。保护与进步的矛盾是历史文化名城研究需要解决的一个难题。城市的保护与进步的关系包涵了有三层涵义:①城市现代化与保护的关系;②进步旅游事业与保护关系;③更新与保护的关系;用马克思唯物主义的辩证思想来看待名城保护与开发的关系,他们既相互依存,又是对立统一。两者间的矛盾关系在肯定条件下是可以转化的,也就是说在合理有效借助历史文化名城资源的状况下走名城可持续进步的道路是可行的。

    (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旅游开发的主要矛盾

    对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旅游开发间主要矛盾的探讨现在国内已经形成肯定的成就,专家学者已经开始关注旅游业进步对名城保护产生的影响,李芸总结旅游城市化给历史文化名城的旅游开发和保护带来的负面影响为:①旅游城市化带来巨大的人口重压,导致旅游资源的破坏;②不断蚕食和破坏风景名胜区;③城市环境水平降低,旅游环境和景区生态系统破坏紧急;④现代城市景观与旅游整体环境意境不协调。而黎洁、李垣结合大理的状况,汇总了进步旅游业对名城文物和社会意识形态的负面影响:①民族文化的商业化和娱乐化;②文物遗址重修不可以维持原貌和原有些文化内涵,致使隐性破坏;③进步旅游业对当地人的意识形态、道德规范、传统文化也有影响,如致使淳朴民风有所改变等。综合这类看法,旅游业进步在某种程度上会致使名城物质文化遗产与文化内涵的隐性破坏,而城市的保护也是无形中对城市的进步的一种限制,而现在看来这对“抗衡”的矛盾几乎不可回避。

    (三)怎么样协调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旅游开发的矛盾

    伴随现代旅游规模日益扩大,旅游现象变得复杂并充满矛盾,旅游业的开能否完全促进作为旅游接待地的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持续进步,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国际上,旅游对接待地社会的文化影响是积极还是消极曾引起过广泛的争论。一些批评者觉得,产品化的旅游活动会致使接待地传统文化的衰退与“伪民俗化”的出现,而事实上,社会性的旅游活动作为产品经济进步的产物是一种综合性的社会现象,剥去旅游的经济外壳,其活动的性质要更接近于社会学的性质,也就是说,旅游活动的基本内涵是地地道道的文化性,它的出现来自于基本需要满足之后大家有了更高层次的需要。

    作者单位:大连大学

  •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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