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需要不足是目前国内经济面临的主要问题,为此,中央采取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并努力发挥货币政策有哪些用途,综合运用多种方法调控经济运行,启动投资,引导和鼓励消费,想方设法发展国际市场,保证国民经济持续迅速健康进步。本文从税收与经济的辩证关系人手,剖析了现行税收政策中不利于总需要增长的诸种原因,并在此基础上分别提出了促进投资需要、消费需要、出口需要增长的政策建议。
1、目前税收政策中不利于总需要增长的原因剖析
(一)抑制投资需要
改革开放以来,国内民间投资(非国家投资)在社会总投资中的主导地位愈加突出。从 80 年代以来国内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来源看,国家投资逐年降低, 1981 年国家投资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占 28.1 %,到了 1997 年就只占 2 . 8% ;国内贷款多数年份在 20 %左右,最多的一年( 1992 年)也只占 27 . 4% ;引用的外资虽然不断增加,但少有超越 10 %是那一年的;在固定资产投资中 60 %以上的资金是靠自筹和其他渠道。显然,刺激投资的着力点在于启动民间投资。 但,目前的税收政策还不可以充分有效地引导投资方向、增强投资动力、提升投资效率,具体表现为:
1 .税和费的总体负担重,减少了投资的收益率。一是政出多门的各种收费泛滥,大大加重了投资者的负担。二是一些税种的负担比较重,具体讲有以下几方面:
( 1 )增值税。增值税是国内推行新税制后的第一大税种,对国民经济的影响广泛而深远。但几年来的运行已暴露出不少不利于投资的弊病:一是国内实行"生产型"增值税,企业购进固定资产所含税款不允许抵扣,加重了企业(尤其是资本、技术密集型企业)的负担。二是起征点太低,税率太高。对于小规模纳税人,税法规定,销售货物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 600 -- 2000 元,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 200 -- 800 元。如此,除非销售额非常高,不然小规模纳税人是赚不到什么钱的。以销售货物为例,即便毛利率高达 30 %-- 40 %,月销售额 2000 元,毛利也只有 600 -- 800 元,再扣除店租、各种成本和税款,剩下的收入很难保持基本生活。另外,现在对小规模纳税人实行 4 %和 6% 的征收率看来还是太高。
( 2 )消费税。开征消费税的主要为了限制高端奢侈品、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等有害的特殊消费品及确实需要限制的其他消费品(如不可再生的石油类消费品)的生产和消费。伴随人民生活质量的提升,过去不少"高端奢侈品"目前已成了平时的普通消费品,在目前消费需要不旺的状况下,若再继续对其征收消费税,显然是不适当的。虽然 1994 年后在推行中减少了部分消费品的法定税率,但税负仍然不轻。
( 3 )企业所得税。对于国家鼓励进步的重点产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产业的打折力度不够,打折方法比较单一。一是允许税前列支的范围窄。标准低。如对实质薪资支出远远高于一般行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艰苦行业,按普通的计税薪资标准列支,明显加重了企业的负担。二是现在主要使用直接减免税的方法(如"两免三减半),缺少国际上行之有效的间接减免税方法,如研究和开发成本的加倍扣除、加速折就、再投资税收抵免等。
( 4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是在投资需要过热的背景下于 1991 年开征的,主要为了为了控制投资规模、引导投资方向。但经过几年来的运行,已暴露出征收范围过宽(覆盖三大产业 14 大类行业)、税率过高(最高达 30% )、源泉控管难到位。企业欠税、偷逃税紧急等弊病,尤其是在目前投资需要持续不振的状况下仍开征此税,紧急妨碍了民间投资的积极性。再从收入数额看,全国该税收入每年只有几十亿元,在税收总收入中所占比重不到 l %,即便在地方税收入中的比重也仅约 2% ,财政意义并不大。
2. 现在的税收打折政策在引导投资方向、优化产业结构、稳定资本来源等方面的支持力度不足。民间投资热不起来,除去同上述直接的税费负担有关外,更要紧是什么原因在于缺少稳定的资金来源和政府积极的产业政策引导。
( 1 )税收打折政策引导投资方向、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力度明显不足。现在以地区性打折为主(即以对外资、沿海开放区域、特区和经济开发区的打折为主)的税收打折政策已不适应国家产业进步的需要,对于目前国家急切需要进步的基础和支柱产业(包含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等基础产业、国民教育事业、高新技术产业),因为其投资规模大、投资周期长、预期收益不确定等缘由,在政策支持乏力的状况下,民间总是缺少投资意愿。
在对外资的打折上,现在适用的《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推行细节》是 1991 年制定颁布的,其中不少内容已不适应目前的经济形势。如打折对象主要限定于设在经济特区、沿海经济开放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经济不发达的边远区域的外资企业,一些给予打折的生产行业(如轻工、纺织、包装工业)现在生产能力已经过剩,再给予打折必然加剧国内经济结构的供应求购矛盾。
( 2 )在打造稳定的投资基金上,缺少税收鼓励政策。非公有制民营经济和高新技术产业是国内经济的新增长点,但民营经济中绝大部分是自有资本比较薄弱的中小微型企业,高新技术产业又是高投入、高风险的产业,上述这类企业在初创期总是很难从金融机构获得法定利息的贷款,更没办法上市集资,资金不足问题一直成为制约它们进步的"瓶颈"。从国际上看,为了给中小微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提供比较充足的资金来源,很多国家不只通过信贷担保、财政贴息、政府采购等形式扶持中小微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甚至直接出资组建或参与组建中小微型企业进步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同时通过税收打折政策鼓励上述投资基金尤其是风险投资的进步。
(二)影响消费需要增长
从国际上看,在拉动 GDP 增长?quot;三驾马车"中,消费占主导地位,一般在 70% -- 80 %之间。再从三大需要的相互关系看,因为消费需要是最后需要,没消费的持续增长,投资与进出口的增长也很难持久。因此,拉动国内经济增长的第一大动力和最大潜力是消费需要。而在消费需要中,居民消费又占主导地位。从国内改革开放 20 年来,尤其是在 1997 年以前,最后消费中居民消费和政府消费的比率看,居民消费每年都占总消费的 80 %左右。但,如前所述, 1998 年以来,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使广大居民的消费需要相对萎缩。从税收政策看,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 .税收入支出持农业产业化的力度小,农民的税费负担比较重。一是改革开放以来国内的税收打折政策主要针对城市企业,缺少对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村乡镇企业的扶持。税收政策在促进传统落后的农业产业结构和商品结构向现代一流的产业结构和商品结构的转变方面缺少有力的勉励手段。二是农民的税费负担仍然比较重。据统计, 1994 -- 1997 年,农民向国家提供的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屠宰税、提统费与各项社会负担等已由 1242 . 9 亿元上升至 2317 . 8 亿元,人均税费由 135 . 8 元上升至 253 . 3 元,每年平均增长 23% ,大大高于每年平均 6% 的收入增长速度。从对农民征收的主要税种--农(牧)业税和农业特产税来看,农(牧)业税实行稳定负担增产不增税的政策,有益于农村政治经济的平稳发展,但农业特产税政策存在的问题却不容忽略:一是名义税率不高,但实质税负偏重。因为农业特产税的计税依据是农业特商品的实质收入(即实质产量×回收价格),不扣除生产本钱成本,所以,即便按农特商品最低税率 8 %征收,其应纳税额占纯收益的比重也是非常大的。二是相当部分农业特商品实行双重征税:既对生产者征税,又对回收者征税。
2 .在保障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尤其是下岗、失业职员的基本生活与鼓励他们自谋职业和再就业方面,税收政策的扶持力度不足。一是现在国内的社会保障基金还没像多数市场经济国家那样采取税收形式征缴、纳入国家财政预算,导致保障面仍然不广、筹集成效仍不理想,根本没办法保证社会保障基金的正常支出。二是鼓励下岗失业职员创业和再就业的税收打折政策有待改进。 1999 年 3 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一项新政策(国税发 [1999]43 号),规定:对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 3 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营业税、教育费附加和城建税。但对于下岗职工从事其他行业却没这类打折。
3 .税收杠杆调节个人收入分配不公有哪些用途还有待加大。从衡量收入分配公平与否的国际标准--基尼系数来看,国内的基尼系数 1981 年为 0 . 288 , 1995 年为 0 . 388 ,不平等程度已达到中等水平。在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中, 80 %存款学会在 20 %高收入阶层的手里。收入分配不公也是导致国内内需不足的主要原因。由于一般说来,收入水平越高,消费需要越饱和,边际消费倾向越低。作为调节收入再分配主要方法的税收杠杆还没充分发挥公平收入分配、阻止贫富分化的职能,尤其是对富裕阶层的过高个人所得和巨额财产的继承、赠与还不可以进行有效的调节。
4 .一些"消费热门"(如住房、汽车)的税、费负担太高,使消费价格很难降下来。
(三)不利于出口
1 .在外贸产品的出口方面,尽管 1998 年以来多次调高出口退税率,但到今天还有不少商品的退税率大大低于征收率,"免、抵、退"政策还有待健全,税务机关办理退税的时效性还有待加大。
2 .在对外经济合作方面,现在对外经企业的税收政策存在不少问题。譬如,在营业税方面,因为全国性的营业税政策对外经企业怎么样征收没具体规定,地方拟定的政策不尽相同。现在福建对从事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征收营业税的政策规定为:对劳务公司从境外获得的各项收入允许其扣除实质代支付给劳工的薪资及劳工向保险公司投保的保险费后,依"服务业"计征营业税,并巨将劳工在出境前向劳务公司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劳工回国后退还本人)也并入当期营业额中征税。企业反映营业税负担重。有的"精明"的外经企业通过设立多个个人账户,让外方将款分别汇到每个个人账户上,达到偷逃税的目的。
3 .在对外投资上,现在还缺少有力的鼓励政策。国内长期以来资金短缺,实行的是限制资本外流的政策,伴随结构性供应求购矛盾的突出和商品相对过剩的加剧,应当鼓励输出国内很多范围的过剩生产能力。
2、促进总需要有效增长的税收政策建议
(一)鼓励社会投资需要
1 .减少税收负担。
( 1 )增值税方面。一是在现在客观条件还不允许全方位实行"消费型"增值税的状况下,先在高新技术产业试行"消费型"增值税,准许企业抵扣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待条件成熟后再向其他行业推开。二是在重新调查测算的基础上调高小规模纳税人的起征点,并将适合减少征收率。
( 2 )消费税方面。一是减少部分税目的税率,如将化妆品的税率由 30% 降到 20 %以下。二是取消部分税目,如护肤护发品类、废旧汽车轮胎翻新等。
( 3 )企业所得税方面。应加强对高新技术产业、基础设施和农业等基础产业的打折力度,增加打折方法。一是加强直接减免税的幅度。对高新技术企业可借鉴新加坡、韩国等的做法,延长减免税期限,由"免二减三"至少延长为"免三减五";或者,将从获利年度第 3 年至第 5 年适用 15% 的减半税率降为 7.5% 。二是提升必要成本的扣除标准,扩大税前扣除范围。包含:提升常识密集型、技术密集型和艰苦行业的企业的计税薪资标准;对有突出贡献的决策者和科技职员的专项奖励基金可允许在肯定比率(如按计税薪资总额的 5 %-- 10% )内扣除;允许高新计术企业提取风险投资筹备金;提升研究开发成本的扣除标准等。三是允许加速折旧。对于用于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生产的仪器、设施,经批准后予以加速折旧。四是推行再投资税收抵免。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用税后收益再投资于经认定的新的高新技术项目、商品和企业,其已缴的企业所得税允许冲抵当年企业应纳的所得税额,超越当年应纳所得税额的,可向后结转。
2. 改革对投资的税收打折政策,将以地区性为主的税收打折改为以产业为主兼顾落后区域的税收打折。
( 1 )在投资导向上,应充分借助税收方法,引导国有资本和民间资本(包含外资)投向国家急切需要进步的产业、商品、技术与落后区域,鼓励企业促进技术进步和结构升级的投资,包含研究开发、技术改造和技术设施的引进、消化和革新的投资,对这类投资不分内外资、不分所有制性质,给予最大程度的税收打折。如为了鼓励民间投资于高等教育,对于国家承认学历的民办高校应允许其在创建之初的 5 -- 10 年内免缴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在国有投资方面,为支持国家策略性产业的进步壮大,增强其在国际上的竞争优势,对其在创建之初的 2 -- 3 年内给予税收打折。在外商投资方面,应逐步贯彻统一的产业税收打折政策,原则上对中外投资者一律实行国民待遇。并取消对外商在生产能力已经过剩的产业和商品上的投资打折,减缓国内经济结构失衡的矛盾。
( 2 )在资金来源上,支持设立中小微型企业进步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为了促进国内民营经济和高科技产业等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飞速进步,政府应鼓励金融机构、企业团体和个人参与设立多种形式的中小微型企业进步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并对这类投资基金(公司)给予相应的税收打折。
3. 需要清除各种不适当的收费、摊派、罚款、赞助等额外负担,建议拟定《国家收费法》并加快清费立税节奏,杜绝所有"三乱",从法制上斩断伸向企业的权力"黑手"。
(二)增强居民消费能力
通过税收杠杆的调节使广大中低收入居民增收减轻负担,促进收入分配的公平。
1 .支持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城镇化进程,鼓励乡镇企业进步,使农民增收减轻负担。
( 1 )鼓励内、外资流向农村乡镇。对于投资于农业(尤其是高科技农业)、农村基础识施的企业与一半以上的商品出口的农村企业, 3 年内免除所有地方性税费,其他税种的打折方法比照高新技术企业。
( 2 )减少农民的税费负担。一是取消农村名目繁多的收费,改征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税,减少税负,依据各级地方政府的事权拟定地方分成比率。二是减少农业特产税负担。在税目、税率上,大幅减少获利不多的多数农特商品的税率,降到 6 %以下(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相同),保持甚至提升少数获利多、贵重或需要限制生产的农特商品的税率(如烟叶、贵重食品);在征税环节上,消除对生产和回收的双重征税,实行源泉扣缴。
2 .加强对下岗、失业职工创业和再就业的税收入支出持力度。建议对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 3 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营业税、教育费附加和城建税的打折政策扩大到其他行业和税种,不只包含社区民服务业,还应包含国家鼓励进步的其他行业、产业;不只包含上述地方税种,还应包含增值税等中央税种。
3 .开征社会保障税,加强扶贫攻坚、社会保障的力度。鉴于国内长期以来预算外收费管理混乱、低效的教训和多数市场经济国家的做法,建议将现在征收的社会保障基金改为征收社会保障税,由税务机关征收,纳入国家财政预算管理,如此将大大提升缴纳比率。通过健全社会保障规范,使广大居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失业有保障。保障基金可以非常快转化为即期消费。并且一旦居民没了这类担忧,即期消费的步子也加快了。
4 .取消屠宰税、筵席税。依据目前的经济形势,在全国完全取消这两个税种,有益于农民增收,有益于促进消费。
5 .健全个人所得税,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促进收入的公平分配。
( 1 )健全个人所得税制,建议调高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和最高边际税率,加大税源监控。若继续按 800 元起征(尽管不少经济较发达区域早已提升起征点),或许会使普通的工薪族特别是单职工家庭很难保持生计。依据现在的经济形势,为使广大中低收入居民增收,全国的最低起征点可定在 1000 元,并可将 45 %的边际税率进一步提升到 50 %以上,以调节过高收入。同时加大源泉控管,如加大对代扣代缴者的责任追究;需要支付报酬给个人的单位按期向税务机关报送支出表;规定国内公民在出境工作之前,先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登记,预交纳税保证金,再由公安部门审发护照等等。
( 2 )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的机会已成熟。可先按占人口 10 %的最高收入阶层的财产的平均值为起征点。
6 .减少住房、汽车等消费"热门"的税费负担,减税与减费并举。
( 1 )在房产方面,一是要在贯彻调整后的房产税收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少税负,如为了鼓励"居者有其屋",对于个人贷款购房每月支付的本息允许其冲抵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所得额;可借鉴很多国家的经验将出售房地产的所得根据房子拥有年限(居住期)的长短,划分不同档的所得税(利得税)税率,拥有期越长税率越低,居住达 10 年左右的实行零税率,若将出售所得用于再购置类似性质的房地产,还可延期纳税或免税。二是较大幅度地减少地价、建筑本钱和市政设施成本负担,通过取消一部分收费(如资源建设费、供电增容费,城市增容费等),减少标准等方法减少房地产本钱中所含的各类费负,从而减少房地产的过高价格。
( 2 )在汽车消费方面,应尽快开征燃油税,减少汽车消费的各类税费负担。
(三)支持对外经济合作
面对目前严峻的出口形势,除去进一步提升出口产品退税率,健全"免、抵、退"政策,准时为企业办理出口退税,努力贯彻"征多少,退多少"的原则外,还应大力扶持对外经济合作,充分借助国内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和闲置、过剩的技术和设施,鼓励对外劳务出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投资。为此,应早日颁布比较系统的税收打折手段,包含:( 1 )健全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的营业税政策。( 2 )建议对新办对外经济合作企业恢复 80 年代的打折方法,即在初创的前 5 年内免征所得税和营业税。( 3 )对于在海外投资并带动国内的产品和劳务出口的企业,给予尽量多的税收政策扶持。
改革开放 20 年来,国内在经济建设上获得了举世瞩目的收获。今天,面对新的经济形势,能否达成新一轮经济的迅速增长,还是要靠深化改革。从某种意义上说,有效需要不足的非常重要根源是规范、体制的短缺和不足。因此,毫不迟疑、大刀阔斧地深化包含税收规范在内的体制改革,是促进总需要增长、推进经济迅速增长的最重要任务。
主要参考资料:
( 1 )丁俊发《把握消费趋势拉动经济增长》(载《瞭望》周刊 1999 年第 12 期)。
( 2 )《瞭望》周刊评论员《增加农民收入扩张农村消费》(载《瞭望》周刊 1999 年第 3 期)。
( 3 )方言《 1999 年农村经济进步预测》(载《经济管理文摘》 1999 年第 2 期)。
( 4 )杨帆《 20 : 80 内需不旺的根源》(载 1999 年 8 月 13 日《中国税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