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险+期货”模式产生缘由与基本原理
1.“保险+期货”模式产生是什么原因
农商品价格主要遭到两个方面的影响,其一,因为农商品的脆弱性易遭到自然环境的影响;其二在销售过程中,农商品价格易产生波动,而且存在着市场风险而且该风险很难防止。
(1)国家政策的改?
过去,国家所实行的临储政策长期回收农商品的政策,政府承担着分担农商品价格的风险,在这种影响下,国内大多数农商品时市场价格还是处于相对稳定的状况。但伴随农商品回收数目的增加,国家的库存重压也不断地增加,使得国家不能不下调农商品收储价格,改革收储政策。各种现行的对农商品进行调控的政策手段在逐步的失效。
(2)遭到国际市场的冲击
一方面,伴随国内与东盟、韩国、智利、新加坡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区域签订了多变自贸区及“一带一路”建设的迅速推进,使得国内多个农商品的价格伴随开放程度的提高而遭到巨大的影响,并且日益加剧。
(3)“保险+期货”模式的产生
伴随2016年的一号文件的发布,“保险+期货”农商品价格保险试点得到了推广。因为得到了各级政府的支持,期望可以将农场品价格保障的方法从临储演变成市场化。国家已经意识到,农商品的价格保险可能才是对于农商品来讲最好的、效率最高的、对于农户来讲效益最大的补贴政策。
2.“保险+期货”模型的运作原理
“保险+期货”这种农商品价格保险是一种用来分散农场品价格风险的一种保险,它是参照美国的农商品价格体系所提出的。但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农商品价格这一保险存在着肯定的特殊性。因为农商品价格存在着因价格狂跌而致使保费使得投保的农民没办法得到完全的理赔。所以,保险应该将这存在的风险第三进行分散。
该保险的基本原理是:保险公司设计一款,以农商品的最后价格为保险标的物的保险,当农商品价格低于保险公司所规定的价格时,农户可以获得保险企业的赔偿,从而保证农户的最低标准收入。在这过程中,保险公司依据期货市场上的农商品价格变动,来指定农商品的价格;农户可以购买农商品价格保险,来确保我们的最低收益;再此同时,保险公司为了预防农商品降低而导致的巨大的风险,从而购买期货企业的场外期权进行再保险,用此来对冲农商品价格的波动所带来的风险;而期货公司通过投机者购买期货的方法,来将所承担的风险最后分散给投机者。通过这种方法,农户将农商品价格波动的收入风险,转换成了市场风险,而保险公司可以在期货公司购买看涨的期权来进行对冲,这等于保险企业的再保险。对于期货公司来讲,可以将保险公司带来的风险,分散给市场上的投机者,并且获得有关的利息收入。
2、“保险+期货”模型存在的面临的问题
1.保险公司与农户之间道德风险问题
在保险销售中,包含签单承保、查勘定损、灾后理赔等环节。在农业保险的理赔方面存在的风险主要表目前赔付标准和赔付比率上面。在赔付标准上,不少保险销售并没将可以理赔所应拥有的条件,譬如说:根据依据农地的类型不同,所赔付的金额也会有所不同,易致使农户对自己所理赔的金额并不了解而对保险公司产生不满;其次,依据不一样的农商品、面积或者在农商品遭受自然灾害时,所产生是什么原因致使农商品遭到损害的不同,容易使得理赔的金额有所不同,使农户产生不满。
2.保险价格的拟定的问题
在保险价格指定的过程中,缺少有效的、适当的、具备可参考性的价格形成机制。因为价格的不稳定性,易致使实质的农商品价格与所预期的农商品价格产生巨大的偏差。对于一小部分的农商品而言,比如:大豆、玉米等是期货上市品种,在期货市场运行时间长,有相对稳定的价格发现功能,理论上期货价格应具备非常高的参考价格,但实质玉米期货的价格发现功能不明显,鸡蛋期货在2015年刚刚上市,市场运作机制尚不健全,其价格参考意义有待验证。
3.农商品价格保险覆盖面窄
因为目前的农商品价格保险还主要只不过以玉米、大豆等为主,品种相当的单一,而且保险公司所提供的价格保险也仅仅包含着农商品的收成时候的价格。到最后,合同到期的时候,因为现货市场上的农商品价格与期货市场上的农商品价格产生巨大的差异时,因为这是唯一的理赔依据,如此会大大的减少农户购买期货的积极性。
3、“保险+期货”推广的建议
2013年以来,国内参考美国的“保险+期货模型”,借助期权设定保险保障价格和分先保险机构巨额赔款风险方面展开了积极探索,革新了“价格保险+场外期权+期货市场”的模式,该模式为小规模农业生产经营者所面临的农商品的价格风险,提供了一条简单易行、本钱低廉、推广性抢的新思路和新模式,获得了宝贵的经验,但同时也面临着很多技术和规范上的问题需要改革和健全。
1.改进营运管理模式
为知道决保险公司与农户之间所存在的道德风险的问题,保险公司应当加强对职员各项工作进行严格的管理。应当需要保险公司职员与农户加以交流,向农户普及有关的“保险+期货”模型的保险常识,与农户打造友好的合作关系,提高企业的好形象。
2.健全保险的价格指定模式
为了健全保险的价格指定,国家应当适合的丰富期货买卖工具,健全农商品场外期权。还可以参考国际市场的经验,加大期货市场革新,开发新的保险品种,健全产业链之间的相互联系,健全已经上市的期货商品,从而提升期货市场对于价格的定价能力。
3.推广保险的覆盖面积
国家应当加强对农商品的扶持力度,不断拓展探索新的农商品价格保险的试点,政府应当对保险公司购买期权的管理价格波动时,给予肯定的补贴,并且最后革新出愈加健全的农商品补贴机制。此外,为金融机构和产业顾客探索革新业务模式提供宽松的政策环境,积极推进保险服务与期货套期保值相结合,促进有关业务可持续进步,提高金融服务“三农”的整体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