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规范和中国的经济进步

点击数:770 | 发布时间:2025-02-23 | 来源:www.nianggan.com

    摘要:社会保障规范的革新与进步是国内市场经济改革与进步的内在需要,而经济的进步又是社会保障的物质基础和首要条件。因此,正确认识并处置好社会保障与经济进步两者之间的关系,对于健全社会保障规范和促进市场经济进步都具备要紧的意义。

    关键字:社会保障规范;市场经济;经济进步

    社会保障作为一种推进经济进步和社会稳定的机制和方法,是市场经济体制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作为一个进步中的传统农业大国,国内在推进经济体制改革,推行城市化进步策略,促进农业国向工业国转变过程中,选择什么样的社会保障模式,如何进行社会保障规范的革新,关系着体制改革、经济进步和社会稳定的大局,更关系着全体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因此,加快改革节奏,打造统一化、规范化、社会化的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保障规范,已成为健全和进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当务之急。

    1、社会保障规范的内涵及其主要功能

    对于社会保障,因为各国的政治、经济、文化背景和民族传统的巨大差异、进步的不平衡,现在国际上没一个统一的精准概念。在国内,陈良瑾教授将它概念为“国家和社会,通过国民经济的分配和再分配,依法对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予以保障的社会安全规范”;侯文若教授觉得,“社会保障可理解为对贫者、弱者实行救助,使之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对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实行生活保障,与对全体公民常见推行福利手段,以保证社会福利增进,从而达成社会安定,并让每一个劳动者都有社会安全感的一种社会机制”;国际劳工组织将它概括为“社会通过采取一系列公共手段,以保护其成员免受因为疾病、生育、工伤、失业、伤残、年老和死亡导致的停薪或收入大幅度降低的经济损失及社会贫困,并对其成员提供医疗照顾和对有子女的家庭提供津贴”。

    尽管中国的社会保障规范仍在改革和进步之中,社会保障政策在大体上还处于政策选择阶段,[5]但新的社会保障规范的基本框架已初步确立。它包含三个层次:一是直接面向贫困或低收入阶层的各种社会救助规范,包含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规范、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规范、乡村扶贫政策、灾害救济、城乡福利院与其他社会救助手段(如医疗救助、教育费减免、房租减免等),这一层次社会保障规范的出发点是解除因各种缘由陷入生活困境很难自拔者的生活危机。二是面向劳动者的各项社会保险规范,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保、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险等,这一层次社会保障规范的出发点是在解除劳动者的后顾之忧的同时,促进其免于沦为社会弱势群体。三是各种社会福利规范,如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等,目的在于不断改变和提升服务对象的生活水平。除此之外,还有一个正在进步中的补充保障系统,如企业年金、补充医保、互助保障、慈善事业等。中国人民大学郑功成教授又将中国社会保障规范具体分为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军人保障、医疗保健、补充保障六个子系统,这六个子系统又分别包含了若干个具体的保障项目。

    社会保障一般被觉得有三个非常重要的功能:

    第一,保障的功能,即保障遭遇见与劳动及收入有关的风险公民最基本的生活需要,通过国家和社会的帮忙,使他们不至被社会进步的进程所抛弃。

    第二,互济的功能,尤其是社会保险这种形式,通过根据同一比率缴纳保险费打造基金,使个别社会成员遭遇或可能遭遇的紧急风险被全体社会成员分担,从而减少了风险程度。

    第三,调节收入分配关系的功能,无论是社会保险计划,还是社会援助计划,都是一种社会再分配形式,实质存在着高收入者向低收入者的转移支付,从而达到社会公正和稳定的目的。

    2、国内社会保障规范的演变与进步轨迹

    国内社会保障规范的演变大致历程了三个阶段:(1)创建阶段(1949~1957)。这一阶段,国家颁布了《中国劳动保险条例》、《国家机关员工退休处置暂行方法》等一系列文件,初步建成全国统一的以国家为责任主体的社会保障体系,使社会保障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2)调整阶段(1958~1978)。这一阶段,政府为了适应形势进步的需要,陆续颁布了很多有关社会保障的政策法规,如《关于工人、员工退休处置的暂行规定》、《关于精简职工安置方法的暂行规定》等等。但因为受“左”的思想路线尤其是“文化大革命”的影响,社会保障体系未能得到非常不错的调整和健全,某些方面甚至有所退步。(3)改革革新阶段(1979年以来)。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针对国内传统的社会保障规范的不足和弊病进行改革探索,以适应国内逐步达成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需要。伴随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传统社会保障规范的弱点和不足越发凸显,愈加不适应改革后出现的经济主体多样化、劳动力市场化局面,也很难应付失业下岗和人口老龄化等新旧问题。1985年9月《中共中央关于拟定国民经济和社会进步第七个五年计划的建议》,首次明确提出了“社会保障”定义。1991年国务院发布《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规范改革的决定》;1997年7月,国务院颁布《关于打造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范的决定》;1998年1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打造城镇职工基本医保规范的决定》。同时,城镇职工工伤保险、生育险规范也在试点中进步。针对下岗职工飞速增长的现象,中共中央、国务院于1998年6月发出《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公告》,1999年1月22日,国务院颁布《失业保险条例》,1999年9月,国务院正式发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2000年12月25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印发健全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策略的公告》,这标志着中国社会保障规范改革进入到了一个新的阶段。

    3、社会保障规范与国内市场经济的关系

    通常来讲,社会保障是国家或社会依法打造的对社会成员基本生活予以保障的具备经济福利性的社会安全规范与系统。市场经济则是指市场对社会资源配置起基本调节用途或起主要调节用途的一种经济运行方法。社会保障与市场经济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认真研究并正确处置两者之间的关系,对于健全社会保障规范和健全市场经济体制都具备要紧的意义。

    第一,社会保障规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必不可少的条件。市场经济作为角逐性经济,强调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社会保障规范作为政府为公民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规范,强调公平优先、兼顾效率,需要一直坚持社会保障的公平原则。事实上,公平与效率在社会的两次分配中各有侧重。市场分配是首次分配,政府主持下的收入分配是第二次分配。首次分配是在市场经济环境中进行,着重的是效率。第二次分配是在政府主持下进行的,既应该注意效率,又应该注意公平,也就是说,既要有益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又要有益于收入分配的协调。符合市场经济规则需要的个人收入分配规范与社会保障规范相互补充, 遂构成稳定社会秩序的“安全网”和“减震器”。现代市场经济的实践证明,一个国家的国民经济运作要维持整体结构的协调,就需要有两大系统作支持:一为动力系统,主要解决效率和经济的增长;二为稳定系统,主要解决经济和社会的稳定。这好比任何一种机动车辆都要同时拥有加速器和减震器一样,假如“加速器”是市场机制,那样“减震器”就是缓解社会经济矛盾的社会保障系统。在国内的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国家可以运用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支出、投入等宏观调控方法,依托财政收入支出体系征缴和支付社会保障资金,影响社会总需要水平,进而调节社会总供给与总需要的关系,促进供应求购平衡。因此,适当的社会保障规范可以加大社会对于资源的合理借助,减轻现代工业技术社会给个生活活带来的风险,从而促进社会公平和经济协调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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